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
广东南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08月15日依法向你作出《广东省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清社保退字稳岗[2024]1号),请你退回我局错发的稳岗补贴人民币2978.77元。因你提供的联系地址无法有效送达到你本人签收且无法取得你的其他联系方式,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其他方式均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前述《广东省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清社保退字稳岗[2024]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广东省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清社保退字稳岗[2024]1号)后40日内,依法履行退回2978.77元义务。如对《广东省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清社保退字稳岗[2024]1号)有异议,可在《广东省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清社保退字稳岗[2024]1号)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广东省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清社保退字稳岗[2024]1号).pdf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