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保系统大力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1-06-15

全市大力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我市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图、文、声、电、网并举,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分工负责宣传《社会保险法》

426日,市政府成立了清远市《社会保险法》宣传贯彻领导小组,廖迪娜副市长任组长,梁思副秘书长、张展辉局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锦鹏局长(市司法局)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了清远市人社系统、社保系统、司法系统、宣传系统、邮政系统的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保局,专人专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开展。

市社保局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工作时限,做到有领导、有措施、有经费、有机构。

二、形式多样,全方位宣传《社会保险法》

市社保局采取了全市联动的形式,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一)举办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以邮政明信片为载体,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以“宣传社会保险法,共建幸福新清远”为主题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普法办、清远市邮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清远市<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明信片发行任务的通知》(清人社〔2011161),组织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认购社保法有奖知识竞赛明信片。市社保法宣传贯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竞赛试题,市邮政局印制下发。设立奖项,全部答对的参赛人员可参加抽奖和电视台直播抽奖,并获得相应奖金。

(二)借助媒体发送宣传信息。在《清远日报》、《清远电视周报》开专栏,进行社保法知识问答活动;与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合作,利用短信平台向市民发送社保法内容。

(三)全市人社系统、社保系统联动开展社保法街头咨询宣传活动。社保法宣传贯彻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科(股)派出人员深入街头,与群众互动交流,运用社保法为群众释疑解难。

(四)520日和531日、530日和531日分别在市建设银行5楼会议室和连州市社保局举办四期《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全市人社系统相关科室、社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分时分批参加培训班,学习掌握《社会保险法》。

各县(市、区)社保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宣传贯彻活动。连州市、佛冈县、英德市在街道、市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社保法宣传标语和横幅,营造贯彻宣传社保法的氛围,扩大社保法认知度;连南县结合瑶族特色,制定了相应的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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