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2018年度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
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为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期。现将我市2018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2018年1月1日前(不含本日)在广东省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二、认证方式
1.在本市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到社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省社保局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相关认证业务。本市退休但在省内其他地区居住的人员可到居住地相关认证机构办理认证。
2.通过广东人社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操作流程:下载广东人社APP→手机屏幕左上角选择“清远市”→点击待遇资格认证→进入职工养老离退休待遇资格认证→按照界面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进入人脸识别认证→按照提示完成认证。
3.因行动不便或无条件进行网络人脸识别认证的人员,可由家属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街办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健在证明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
三、注意事项
认证期内未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待遇。暂停待遇后补办认证手续的,相关待遇予以补发。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