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业务,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要求,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每月任意一日均可确认其不存在丧失失业待遇领取资格。
从2022年9月起,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业务。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操作步骤:
登录社保专区后进入“失业”。
选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选择“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
阅读勾选“告知承诺书”后,点击“开始办理”。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成功后,阅读承诺事项,点击“我承诺遵守上述内容”。
信息确认后,点击“签到”。
办理成功后,系统提示“核对成功”
粤省事推送业务办理成功通知。
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证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