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稳岗返还临近截止期限,请尽快申领!

来源: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2-09

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要求,为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向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返还20%,中小微企业返还40%)。为加快政策快速落地见效,经信息数据比对,我市符合领取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中,仍有12000多家企业尚未进行确认,导致无法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请各参保单位务必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则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参保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确认,一是“线下”进行确认,下载《清远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确认函》(详见附件),线下将《确认函》和营业执照(盖章版)交到企业参保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二是“线上”进行确认,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注册个人账号和单位账号,实名认证后,进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信息确认”选择“单位办理”,进行账户维护提交。

    对因账户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导致社保经办机构无法成功发放补贴资金的企业,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往企业参保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维护或完善业务,否则视同放弃享受。详细情况可咨询企业参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门,联系电话见下表:

县区

社保经办机构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市本级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

0763-3373389

清城区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属分局

清城区小市连江西路中心市场D座3楼

0763-3379625

清新区

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

0763-5819280

佛冈县

佛冈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社保大厦

0763-4290692

英德市

英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清远市英德市光明路与英州大道交界

0763-2222045

连山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南路劳动大厅1楼

0763-8716456

连南县

连南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清远市连南县三江镇民族二路1号

0763-8665828

连州市

连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清远市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0763-6677100

阳山县

阳山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工业大道122号

0763—7800730

    

    附件:清远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确认函.docx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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