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2-26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布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以下简称市社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市社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鹿鸣路2号市机关办公楼7号楼305室,邮编:511518,电话:07633381331)。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社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业务科室、下属经办机构与局信息公开小组的联系,强化工作职责,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上报、综合及审核发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紧跟群众关注热点,及时公开,主动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及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

(二)全面升级信息发布平台,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升级打造包含门户网站、微信、app、手机网站在内的互联公众服务平台,2015年实现了门户网站全新改版上线,新打造的app、手机网站也成为我局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清远社保政务微信多次入选清远政务微信影响力月度榜单。

(三)继续拓展媒体公开渠道,综合打造全方位信息公开网络。与清远日报、清远手机报、清远一周、清远电台、清远影视传媒等新老媒体签订协议,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群众公开社保新政策,解答群众疑问,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同时,我局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创造性的使用自制微电影的形式开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根据工作实际,多渠道、全方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官方网站2015年全年发布社保信息144条。其中,社保动态35条,通知公告27条,政务公开42条,政策法规26条,办事指南10条。

(二)局官方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 “清远社保”官方微信, 2015年共发布社保信息35条,内容涵盖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社保动态等,因发布内容紧扣群众关注热点,单篇阅读量最高达到40348人次,多次入选清远政务微信影响力月度榜单。

(三)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局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3条,其中在财政信息板块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板块公开了我局2014年度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多次开展社保信息公开专项行动。2015年,生育保险、社保缴费基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使用社保卡发放待遇等方面均有较大调整,我局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全市社保经办系统分别于1月份、7月份及7-12月份统一开展了多次专项集中宣传行动,及时共享5个宣传视频、各类宣传材料等,通过电视台、报纸、宣传单张、海报、宣传栏、网站、微信等渠道及时公开信息。2015年7月,社保系统出现瘫痪的紧急状况,我局也立即反应,系统瘫痪时及恢复运行后均通过电视台滚动播放20秒文字信息告知参保人,并通过微信、网站、现场公告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公告系统修复进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2.联合电信、各县(市、区)社保局开展“参加城乡居保,送手机送话费”专题宣传活动。截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共开展了761场活动,拉动新增参保6938人,续保缴费15591人。

3.派发宣传物料。我局2015年度投入各类广告、印刷品宣传预算96万元,印发了办事指南、宣传单张、海报等共40万份、《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各2万本,《病种分值政策汇编》3000本、《社保政策汇编》500本,制作派发了含有《社会保险法》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笔记本1.42万份,社保宣传雨伞0.77万份,并通过现场活动派发、入村入户扩面征缴、召开通报会议等方式派发到群众手上。

4.广播宣传。从2014年12月起,按照合作协议,我局通过清远电台FM97.8交通旅游广播电台,对现行社保制度、社保医保办理知识、社保局职能及相关业务产品进行为期半年的滚动式宣传,让参保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了解社保知识。

5.电视宣传。一是两次上线行风热线节目,积极回应群众疑问,解决群众社保问题。二是7月份滚动播放20秒文字广告36次,及时向群众公告社保系统状况。三是制作微电影并在清远公告频道播放12次。

6.报刊专栏宣传。一是在《清远一周》报刊开辟了社保信息专栏,2015年度共刊登54期,公告内容以政策、法规为主,兼顾群众热点问题解答。二是和清远日报合作,主动公开了城乡居民医保及社保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信息。

7.新媒体渠道宣传。一是加强与网络新媒体运营公司协调沟通,通过搭载新浪清远、《清远快讯》、《清远一周》公众微信号,公开社保信息,宣传社保政策;二是拍摄社保宣传微电影,并在微电影网站滚动播放50次。

8.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面向全市共邮寄个人权益记录单15万份,并借助这一机会宣传城乡居保等社保政策。

9.现场宣传。我局在社保办事大厅通过LED屏、信息公开栏、摆放资料、制度上墙等方式公开社保信息,并通过一楼办事大厅正门的滚动LED屏播放社保宣传口号等,上述宣传内容均有专人负责及时补充更新,受到办事群众的肯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上有所松懈,网上经办工作有待完善。下一步,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规、政策,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确保信息提供准确及时安全,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继续借助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类媒体,深入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同时,加强与网络新媒体运营公司协调沟通,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开展社保信息宣传工作,并通过搭载清远发布、清远手机报、无线清远、新浪清远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社保信息,不断拓宽新媒体宣传渠道。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在总结过往经验,做细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各县(市、区)社保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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