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远市社保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3-22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布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以下简称市社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市社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鹿鸣路2号市机关办公楼7号楼305室,邮编:511518,电话:07633381331)。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围绕社保中心工作,紧扣民生关注热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2018年,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两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联络与牵头、跟进工作进展、收集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及各县(市区)、各科室需公开信息、进行工作任务的分解及移交,开展工作督办,确保按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各科室均按要求指定了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各科室信息文本报送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整体安排推进工作落实。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不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部署研究,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纵深化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形式不断改进、效果不断提高。

)渠道多样,紧扣热点,全力打造阳光社保。一是抓好现场咨询及信息公开。通过办事服务大厅LED屏、自助服务终端机、宣传栏、宣传资料取阅处,及时更新及补充办事指南、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页等社保信息公开资料,方便办事群众了解社保政策。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咨询。二是做好网站咨询留言解答工作。为更好的服务群众,解答群众关心问题,我局网站除了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外,还开设了社保信箱版块。按照“有问必答,有诉必应”的宗旨,2018年我局共回复官网咨询424件。三是加强电话等咨询系统建设。指派专人全力配合省、市信访平台收入的信访件及12345热线办转入的咨询件。2018年共办理省、市信访平台转入信访32件、12345热线办转入咨询398对外公布社保系统各科(股)咨询电话,按时按质解答群众问题。四是抓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在我局一、二楼办事大厅设置了电子服务测评器,方便群众对各项业务服务进行及时评价,并定期对群众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及时反馈测评结果,督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整改落实,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完成,其他科室在工作中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力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根据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市社保局官方网站、市社保局官方微信、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办事大厅LED屏、及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官方网站2018年全年发布社保信息154条。其中,要闻动态93条,通知公告12条,政务公开43条,表格下载11条,办事指南更新发布25条。

(二)局官方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全年,我局通过“清远社保”官方微信发布社保信息17条,内容涵盖了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

(三)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局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板块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共12条。

(四)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现场宣传一是在社保办事大厅通过LED屏、信息公开栏、摆放资料、制度上墙等方式公开社保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业务经办流程、社保(五个险种)特点、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通过一楼办事大厅正门的滚动LED屏播放各类最新的社保政策动态跨省异地结算宣传片等内容,营造宣传氛围。二是“进农村”、“进社区”深入宣传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2.电视宣传。一是通过清远公共频道播出清远企事业单位年金论坛宣传采访片段。二是开展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宣传动画片,在公交车液晶电视屏播放。制作宣传海报和折页,开展电台电视宣传广泛、深入、准确地宣传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点、办理流程、管理服务要求。

3.新媒体渠道宣传。通过“无线清远”、“清远手机报”等清远本地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清远企事业单位年金论坛宣传采访、对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通网上自助缴费等进行了专题宣传。

4.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面向全市共邮寄个人权益记录单143132份。

5.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做好基层一线业务宣传一是举办全市社保及医疗机构病种分值结算办法及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培训班分四期对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各协议服务医疗机构从事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了病种分值结算办法及医疗保险业务培训,较好的向基层一线业务经办工作人员宣传解读了政策办法。二是召开了全市城乡居保业务培训会,推广部分县(市)在城乡居保工作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并对城乡居保政策和经办、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自助终端机使用等重点难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三是举办清远市医保监管业务培训班,宣传讲解了当前医保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重点、以及医保监管业务经办流程的介绍、病案解析和ICD专题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性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规、政策,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确保信息提供准确及时安全,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继续借助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类媒体,深入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同时,加强与网络新媒体运营公司协调沟通,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开展社保信息宣传工作,并通过搭载清远发布、清远手机报、无线清远、新浪清远、南方号清远矩阵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社保信息,不断拓宽新媒体宣传渠道。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在总结过往经验,做细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各县(市、区)社保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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