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发布、第49、50号修订)及《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3号),我局对清远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乙级资质认定延续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同意清远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延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五项)乙级资质。为保证审查质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7日)
受理部门:清远市水利局
联系人:曾映雪
联系电话:0763-3689833
清远市水利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