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水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2-18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局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进该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清远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落实工作。我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单位(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并履行好本单位(科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措施、时间进度安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形成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5项。根据《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要求落实使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拟定公文明,明确界定公开属性;2020年,市水利局在官方网站公开了财政预结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44条。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继续聘任广东大观法律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我局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为我局处理行政处罚、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改革意见,及时承接上级水利水行政主管部门精简下放事项,扎实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稳步推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等改革措施实施,提高水行政审批效能。加强水利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管理,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与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行政决策、水行政审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管理水事活动的能力。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强对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印发了《清远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截止11月,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30件,罚没金额1267102元;我局作出行政审批11宗。

  (六)做好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2020 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负责《清远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制定工作,我局成立了《清远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物业管理的实际,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清远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并按政府规章程序完成起草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省和市相关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放管服”改革仍需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积极推进我市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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