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水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定连州市龙坪镇上兰靛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函》及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定意见如下:
上兰靛水库位于连州市龙坪镇上兰靛村境内,连江一级支流步津水上游,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的中型水库,最大坝高42.95m。为做好该工程安全鉴定成果的审定工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 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汉中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项目技术审查单位)成立了上兰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组,对该工程的安全鉴定成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表明:工程质量为“基本合格”,运行管理为“不规范”,防洪标准安全级别为“B”,渗流安全级别为“B”,结构安全级别为“B”,金属结构安全级别为“B”,抗震安全级别为“A”。依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 号)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我局同意连州市上兰靛水库大坝评定为“二类坝”。
上兰靛水库至今运行已三十多年,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管理,加强对大坝渗流的巡视检查和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做好大坝及有关设施的养护和维修,保证大坝各建筑物及闸门启闭设备等完好。连州市水利局须督促管理单位落实好安全鉴定存在问题整改和安全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附件:水库工程安全鉴定成果审定表
清远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