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西江流域(清远段)水资源分配方案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16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西江流域(清远段)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规范用水秩序,确保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促进清远市西江流域(清远段)及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北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复》(水资源〔2016〕273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西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粤水资源〔2020〕15 )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范围和总体要求

  (一)分配原则。清远市西江流域(清远段)水资源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兼顾现状与发展、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优先保证生活和生态环境基本用水、水量水质双控制等原则。

  (二)分配范围。清远市西江流域(清远段)水资源分配范围为我市西江流域(清远段)取用水所涉及的行政区域,包括:连南县和连山县。
  (三)分配总体要求。按照省下达我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分配我市西江流域(清远段)河道外地表水多年平均水量分配指标要求,确定多年平均来水条件下西江流域(清远段)2030水平年的水量分配方案。

  二、具体分配方案

  2030水平年西江流域(清远段)水量分配方案。根据省有关要求,综合考虑西江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量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的用水需求,确定2030水平年西江流域(清远段)分配总水量合计为0.26亿立方米,分配水量详见附件1。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和统一调度。连南县、连山县人民政府要将水资源分配方案实施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内容,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流出本行政区交接断面水量水质控制目标管理,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确保控制断面流量和水质达到控制目标。

  (二)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完善流域供水体系调度运行管理机制,提高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强流域水库、水电站、梯级枢纽及跨流域调水工程的统一调度,统筹协调好防洪与供水、水量调度与电力调度的关系,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有效调控流域水资源。

  (三)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按照节能减排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各相关地区要将西江流域(清远段)水资源分配方案的实施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确定的水量份额,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工业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建设节水减污型社会。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工业、城镇生活和农业农村水污染,切实保障供水安全。

  (四)建立完善流域水资源监控体系。依托国家和省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西江流域(清远段)水资源监控系统,对河界控制断面、干流梯级电站、城乡生产生活取水口和集中式农业取水口等实施水量监控。


  


清远市西江流域(清远段)2030水平年水量分配表


县(区、市)

分配水量(亿立方米/年)

备注

连南县

0.05

连山县

0.21

合计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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