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冈县东坑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23

佛冈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审批佛冈县东坑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水利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计函〔2021〕462号)、《关于加快推进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21〕32号)和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河南水环境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河南水环境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东坑水发源于下营埂,是高镇水一级支流,烟岭河二级支流,流域面积15.16km2,河长8.88km,平均坡降3.43‰。东坑水治理工程位于佛冈县高岗镇,东坑水是典型山区河道,治理段现状河流基本没有设防,易发洪水冲毁耕地引发水土流失,部分河段冲刷及河床淤积严重。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安全,对东坑水进行全面整治是必要的。

  东坑水治理工程已列入水利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基本同意工程主要任务是提高东坑水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内防洪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同意工程治理范围为东坑水干流部分河段及其5条支流部分河段。治理河道总长7.352km,其中东坑水干流治理东坑村村北桥涵往上游4.332km河段,大高洞支流治理与东坑水干流交汇口往上游0.2km河段,伯公坛支流治理与东坑水干流交汇口往上游0.26km河段,寨下支流治理与东坑水干流交汇口往上游1.147km河段,老潘塘支流治理与东坑水干流交汇口往上游0.463km河段,江背支流治理与东坑水干流交汇口往上游0.95km河段。

  基本同意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总长7.352km;新建护岸,总长7.64km;拆除重建桥涵4座;重建排水涵管2座,新建亲水步级10处,新建界桩294个,布设图像、水位、雨量三要素监测设备2处。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村庄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农田段不设防,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

  四、同意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1398.90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省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六、请督促设计单位按技术审查意见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 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单位长度投资。

  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

  七、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工程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河南水环境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和佛冈县水利局初审意见。


  附件:关于报送《广东省佛冈县东坑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pdf



  清远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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