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关于清新区坝仔河(龙颈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28

清新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清新区山塘镇内坑河等四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水利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计函〔2021〕462号)、《关于加快推进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21〕32号)和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坝仔河(龙颈段)位于清新区西北部的龙颈镇,坝仔河是北江的二级支流,属滨江河支流,流域面积185km2,河流长度29km,平均坡降4.4‰,多年平均径流量3.05亿m3。

  本工程治理坝仔河(龙颈段)、黄沙水下游及黄沙水支流段,现状河流淤积严重,杂草丛生,河段冲刷,部分边坡不稳定。为提高河道两岸的防洪能力,保障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安全发挥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明确岸线保护河道行洪断面,对坝仔河(龙颈段)进行全面整治是必要的。本工程已列入水利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基本同意工程主要任务为对坝仔河(龙颈段)、黄沙水下游段、黄沙水支流段进行治理。基本同意本工程整治范围,工程整治河道总长度5.07km。

  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总长2.68km,;河道清淤总长2.94km,其中坝仔河段清淤长1.61km,黄沙水下游段清淤长0.73km,黄沙水支流段清淤长0.6km;增设三要素(24小时)监测设备3套;新建拦河水陂1座,新建11处排水涵管,下河步级10处,界桩44个等。

  三、基本同意同意本工程村庄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农田段不设防,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

  四、同意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1265.31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省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六、请督促设计单位按技术审查意见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 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单位长度投资。

  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 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大树的保护。

  七、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工程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和清新区水利局初审意见。


  附件:关于报送《清新区坝仔河(龙颈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pdf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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