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山塘内坑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28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清新区山塘镇内坑河等四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水利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计函〔2021〕462号)、《关于加快推进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21〕32号)和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局上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清远市清新区山塘内坑河治理工程位于清新区山塘镇境内,是清西围内的干流排坑,集水面积125.46m2,干流河长14.05km,平均河床坡降0.4‰。

  山塘内坑河地势低洼,遭遇连绵暴雨时,河床不断淤积,抬高洪水位,给河道两岸造成极严重的洪涝灾害。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减少洪灾损失,保障两岸村庄和农田的安全,对山塘内坑河进行治理是必要的。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内坑河治理工程已列入水利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基本同意工程主要任务是对山塘内坑河进行治理,通过对河道进行清淤、护岸等措施,提高山塘内坑河排涝和滞洪的能力。基本同意本工程治理范围为山塘电排汇入口至茅舍岭泵站出口,包含中南排坑、龟仔头排坑等主要支流。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17.746km。

  基本同意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16.562km;新建护岸护坡6.85km,鱼闸扩宽1座、景观涵洞1座、景观凉亭1座、排水涵管1座、渡槽加盖板35m,河滩地整治及增设三要素(24小时)监测设备4套、界桩197根、标示牌9个等。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排坑排涝标准按暴雨重现期为10年一遇,设计暴雨历时1天,涝水排除时间3天。部分村庄段河道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其余河段不设防。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

  四、同意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5个月。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3546.41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省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六、请督促设计单位按技术审查意见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 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

  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大树的保护。

  七、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工程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和清新区水利局初审意见。



  附件:关于报送《清远市清新区山塘内坑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pdf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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