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北江航道事务中心:
来文《广东省北江航道事务中心关于报送<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北江英德河段码头岸坡加固修复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粤水许决字〔2021〕25号)和《广东省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及堤防岸坡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设计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对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设计报告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中心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北江英德河段码头防治与补救工程设计报告。
同意按北江特大桥防洪评价批复中岸坡防护范围进行建设,防护范围为拟建码头上下游各50米。防护措施为沿河滩地迎水坡脚抛石,抛石护脚顶高程高出常水位约0.5米,顶宽2.0米,抛石坡比1:1.5。码头上下游衔接范围内采用空心六角块构件生态护坡,护坡坡比1:4~1:8,护坡底高程25.3米,顶高程27.8米。六角块混凝土构件150厚,底层为营养型无纺布,六角块混凝土构件中间填筑生态混凝土,再种植草皮,岸顶外缘设置C25混凝土压顶,尺寸为400×600毫米。
二、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善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保证汛期防汛抢险安全。应及时清除施工遗留的杂物、垃圾,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有设施、设备不得摆放在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得影响工程安全和防洪抢险,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该工程防治与补救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期完成,相关费用由你中心承担。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远市水利局和英德市水利局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启用,竣工资料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你中心应当定期向省水利厅、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远市水利局和英德市水利局通报工程建设的实施情况,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同意技术审查意见。
附件:关于报送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北江英德河段码头岸坡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的函.pdf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