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关于阳山县黎埠镇南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6-29

阳山县水利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阳山县黎埠镇南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和〈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1〕1801号)《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水办运管〔2021〕54号)文件精神和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审批有关要求,我局委托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南村水库位于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9.18km²,总库容21.46万m³,是一宗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库。工程于1971年开工兴建,2020年12月安全鉴定并经核查确定为三类坝,大坝、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发挥水库效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工程已纳入《阳山县十件民生实事任务》,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南村水库为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水库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同意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78.99m,设计洪水位382.18m,校核洪水位382.84m,相应库容为21.46万m³。

  四、基本同意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坝顶上游侧拆除重建钢筋混凝土防浪墙,坝顶下游侧设置混凝土路肩,坝顶路面铺设0.2m厚C30混凝土路面;对下游坝坡现有排水棱体局部破损进行修复,并将排水棱体坡脚浆砌石墙拆除重建为干砌石墙;对溢洪道至大坝右坝肩之间的基础接触带强风化石灰岩破碎带进行帷幕防渗。对现状溢洪道两侧非溢流段进行加固加高;对溢洪道堰体进行加固;对溢流段上游面增加0.5m厚C25钢筋混凝土面板至堰顶,泄槽加高两侧边墙及对底板进行护砌。新建跨溢流段人行桥;按照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

  五、同意主要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期为7个月。

  六、经审核,工程概算为244.06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和省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七、请阳山县水利局及你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技术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

  八、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九、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和《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要求,明确管护单位,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十、其他同意技术审查意见及阳山县水利局的初审意见。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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