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关于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7-18

阳山县水利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和〈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1〕1801号)《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水办运管〔2021〕54号)文件精神和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审批有关要求,我局委托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水井水库位于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1.33km²,总库容53.78万m³,是一宗以防洪、灌溉为主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库。工程于1970年开工兴建,2021年11月安全鉴定并经核查确定为三类坝,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发挥水库效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工程已纳入《清远市“十四五”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水井水库为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水库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同意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50.69m,设计洪水位451.46m,校核洪水位451.77m,相应库容为53.78万m³。

  四、基本同意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上游侧拆除重建混凝土防浪墙,新建混凝土坝顶路,下游侧设土路肩,上游干砌石护坡铺设混凝土护坡,在坡脚设混凝土固脚,下游坝坡按照现状坡比进行修整后草皮护坡,保留现状排水棱体并对局部破损部位进行修复;对大坝采取坝体高压摆喷防渗墙和坝基帷幕灌浆进行防渗处理;对大坝右坝肩上游侧库区溶洞渗漏点进行充填灌浆封堵。对原土渠溢洪道进行拓宽重建。在自流灌溉引水渠末端修筑拦水土堤,在拦水土堤修建灌溉输水涵。在原电灌站位置重建灌溉电灌站,安装离心泵一台,在电灌站出口新建灌溉渠。新建交通桥、管养房;按照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大坝安全监测、标志牌及界桩管理等设施。

  五、同意主要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期为8个月。

  六、经审核,工程概算为512.51万元。资金来源:除债券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七、请阳山县水利局及你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技术审查意见及有关文件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

  八、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九、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和《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要求,明确管护单位,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十、其他同意技术审查意见及阳山县水利局的初审意见。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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