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关于清远市清城区社湾水库(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取水工程)工程规模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意见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7-29

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出具清远市清城区社湾水库(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取水工程)设计变更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清中田函〔2022〕60号)及《清远市清城区社湾水库(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取水工程)工程规模设计变更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20〕283号)、《广东省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暂行规定》(粤水建管〔2009〕235号)和行政审批等有关规定,经程序性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原设计水库的正常蓄水位为171.2米,无法保障垃圾焚烧发电厂枯水期用水需求,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已考虑后期扩建方案的实施,按照扩建方案将大坝以及相应配套工程一并设计,目前已基本建成。此次变更设计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为解决水库枯水期供水不足的问题,提高规模运行是必要的。

  二、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未改变大坝结构形式,仅增设安装溢流段闸门金属结构及相应启闭设备,通过下闸蓄水方式将正常蓄水位提高至174.2米。

  三、工程设计变更方案

  1.同意需水量采用《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初步设计》报告计算成果,根据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术工艺的要求,其生产生活需水量为全年5181.7立方米每天,其中生产用水5145.7立方米每天,生活用水量36立方米每天。

  2.同意变更后水库死水位维持159.0米不变,相应库容为1.91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由171.2米提高至174.2米,相应库容为51.6万立方米。

  3.同意水库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174.21米,相应最大下泄流量为105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174.25米,相应最大下泄流量为134立方米每秒,水库总库容为51.9万立方米。

  4.同意泄洪闸设计方案。在溢流坝段设2孔6×3.3米的泄洪闸,闸门型式采用露顶式平面提升式钢闸门,配套QPQ2×100kN卷扬启闭机控制启闭。供电电源从大坝下游侧提升泵站配电柜接入。

  四、同意概算调整,原初步设计概算为3699.87万元,变更后概算为3773.98万元,总投资增加74.11万元。

  下一步请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按图施工,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时按规定做好工程量签证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档案完整性。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五、其他同意技术评审意见。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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