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关于清远市清城区黎塘排坑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10-08

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清远市清城区黎塘排坑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水利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计函〔2021〕462号)、《关于加快推进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21〕32号)和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黎塘排坑发源于大帽山西侧山脚,属于珠江流域北江水系,是文洞河右岸的一级支流,黎塘排坑流域集雨面积25.98km2,干流坡降9.4‰,支流坡降9.1‰。黎塘排坑整治工程位于东城街道,黎塘排坑和峡山截洪渠为白庙围内的主要防洪排坑河道,现状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围内防洪、排涝需求,在遭遇洪水时河水经常漫出淹没河道两岸的良田及鱼塘,严重影响围内生产生活的安全,为保障白庙围内居民生产生活的安全,对黎塘排坑进行全面整治是必要的。

  黎塘排坑治理工程已列入水利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主要任务是以河道清淤清杂及岸线防护等工程措施,提高治理河段的行洪及防洪能力,保障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生产安全,兼顾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工程建成后将保护两岸村庄及耕地,同时稳固河势,防冲固岸,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

  基本同意本工程治理范围包括黎塘排坑、支流坪山支坑及峡山截洪渠等,治理总河长为13.05km,其中黎塘排坑包括新桥村段(L0+689~L1+112)和从新桥村下游L2+500至白庙电排站总长5.81km;坪山支坑从汕湛高速上游P1+913至江埗墩汇入口处总长2.88km;峡山截洪渠从西坑桥至耕山村XS4+363总长4.36km。

  基本同意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2.27千米,清杂清障总长度5.51千米;新建护岸5.72千米、骑行道3.75千米;重建水陂2座、低水桥1座;新增节制闸2座等。

  三、同意黎塘排坑及其支流坪山支坑村庄段按5年一遇洪水设防,农田及鱼塘段按1年一遇洪水设防,峡山截洪渠按20年一遇洪水设防。黎塘排坑及其支流坪山支坑主要、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峡山截洪渠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白庙电排站南、北侧节制闸建筑物级别为4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布置和护岸、水陂、低水桥、道路、节制闸等主要建筑物及其它工程设计。

  五、同意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  

  六、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2895.18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省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七、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省水利厅合规性审查的意见、技术审查意见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大树的保护。

  八、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九、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工程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十、其他同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和清城区水利局初审意见。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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