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申请审批北江干流清远伦洲段河道应急清淤项目有关活动的函》及其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淤疏浚管理的通知》和行政审批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司上报的方案和专家组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北江干流清远伦洲段及英德江湾腩段河道应急清淤协调会议纪要》〔2022〕60号,2022年6月以来北江干流清远流域受超百年一遇洪水影响,清城区伦洲段航道淤积严重、水流流态紊乱,水深条件不满足当前北江航道等级通航标准,船舶无法在正常水位下安全通航,对航运企业复工复产及人民群众水上出行带来较大影响,本工程进行应急清淤活动是迫切必要的。
二、清淤方案应按照以下要求施工(作业)
清淤范围划分为航道清淤区和沙洲清淤区,总长4.255千米,清淤总面积为86.52万平方米,清淤总量174.53万立方米,其中航道清淤区清淤至高程6.87米,坡比为 1:5;沙洲清淤区清淤至高程10.0米,伦洲岛侧坡比为 1:10,其余边坡为 1:5,清淤超深0.3米,超宽3米。清淤范围及位置控制坐标见表1。
表1 拟建工程清淤区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三、清淤主要作业方式和施工期限。清淤作业采用五艘开挖船(粤清源工 001、粤清国资 001、粤清水投工 003、粤肇庆工 8333、粤肇庆工 1111)和一艘备用船(粤韶关工 0088 )作业,运泥船将清淤物运至指定的区域堆放。清淤主要安排在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月31日。施工日期发生变化时,你司需将新的清淤疏浚施工日期提前报送我局。
四、清淤疏浚物处置。同意方案中疏浚物主要成分为中粗砂,无不可利用清淤物。清淤方案中产生的可利用清淤疏浚物运至山塘砂场、岗头砂场、正江码头、高隆达码头、水云天碧沙岛堆场等五处堆场堆放。
五、清淤疏浚活动现场管理。请你司要求落实清淤疏浚项目施工方案管理及安全责任主体,疏浚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作业区两岸树立公告牌,对疏浚作业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包括批准单位、建设单位、疏浚日期、作业时间、疏浚单位、疏浚量、作业工具和数量、投诉电话等),并要按照省有关规定参照河道采砂采区现场管理的规定执行。
六、监督检查。清淤疏浚项目开工后,你司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主动接受我局、清城区水利局和清新区水利局的监督检查。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