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关于清远港清远港区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护岸补救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9-28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来文《关于申请审批清远港清远港区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护岸补救工程设计方案的函》(清代建函〔2023〕7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粤水许决字〔2022〕138号)和《广东省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及堤防岸坡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设计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设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对清远港清远港区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处及其下游100m范围内的岸坡及堤防进行防护,并且对该河段冲淤及岸坡位移和沉降等进行监测:主体工程护岸(K0+100-K0+270)范围原状边坡铺设混合植物纤维生态防冲毯;主体工程护岸(K0+270-K0+370)范围原状边坡铺设混合植物纤维生态防冲毯,并采用抛石护脚,坡比为1:1.5;主体工程护岸(K0+370-K0+870)范围现状岸坡坡脚开挖换填块石加固。主体工程下游100m(K0+870-K0+970)采用抛石护脚,坡比1:1。监测设计使用GNSS自动化在线监测系统。

  二、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善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保证汛期防汛抢险安全。应及时清除施工遗留的杂物、垃圾,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有设施、设备不得摆放在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得影响工程安全和防洪抢险,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该工程防治与补救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期完成,相关费用由你局承担。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远市水利局、清城区水利局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启用,竣工资料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你局应当定期向省水利厅、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远市水利局、清城区水利局通报工程建设的实施情况,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同意清城区水利局的意见。

 


清远市水利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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