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关于英德市官田水干流辛天山电站陂下游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0-15

英德市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英德市官田水辛天山电站陂下游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办建设函〔2024〕616号)、《关于加快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粤水建设处函〔2024〕45号)和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官田水又名发源于英德境内英红镇梅花山顶,流域集雨面积231km2,河长30km,平均坡降8.2‰,流经园顶村注入北江,为北江一级支流。官田水干流辛天山电站陂下游段部分河道淤积,已建下游顶冲段挡墙受洪水冲刷出现倒塌或倾斜严重,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约当地农业和旅游业发展,对官田水干流辛天山电站陂下游段进行治理很有必要的,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基本同意工程主要任务是以防洪安全为主,在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基本同意工程建设范围辛天山电站陂下游段,分别为桩号K14+500~桩号K14+400和桩号K11+330~桩号K11+140两段,治理河道总长0.29千米。

  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全段清淤总长0.29千米;新建护岸总长0.215千米(桩号K11+330~桩号K11+140)冲毁挡墙采取埋石砼挡墙进行修复。

  三、同意本工程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官田水辛天山电站陂下游主要为零星居民点和分散农田,不设防。

  四、同意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4个月。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364.76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省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六、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省水利厅合规性审查的意见、技术审查意见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大树的保护。

  七、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工程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和英德市水利局初审意见。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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