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和《广东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广东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广东省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要求,深入推进基于“厂网一体”的污水系统提质增效行动,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学分类设目标,系统分解定指标,既要量力而行,更要尽力而为。重点推进排查改造、暗涵整治等任务,建立健全“厂网一体”专业化运维、费价机制等制度,强化排水许可管理等措施,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以下简称“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5%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市区达到60%以上,英德市达到35%以上,连州市达到22%以上;城市污水厂进水BOD浓度较2022年提高5个百分点;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
到2027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5%以上或较2025年提升5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进一步提升。
三、聚焦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诊断。各县(市、区)要通过管网排查、内窥检测和水质水量监测等手段,查清污水收集设施运行状况和用户接入情况,识别管网空白区、暗涵排污、雨污水管错接混接、管道缺陷以及外水进入污水管网等问题,形成分级分类问题清单。按照每5-10年完成一轮污水管网排查的要求,持续推进管网评估诊断和修复工作。
(二)科学编制系统化治理方案。各区及县级市要按照“一城一方案”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生活污水系统化治理方案,分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现状,加强外水来源定量化分析、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校核和布局优化,合理确定“收污水”“挤外水”和“治雨水”方案,明确保障措施,加强目标可达性分析。
(三)持续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城市新区生活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完善镇区污水收集管网,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可因地制宜采用集中纳管与分散收集处理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
(四)加快实施污水管网改造。各县(市、区)要全面开展超使用年限、材质落后、问题突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快改造与修复破损污水检查井,逐步淘汰砖砌检查井。加快消除市政管道混错接,持续推进用地红线内管网混错接改造。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雨污分流,确保“分一片、成一片”。
(五)系统推进雨季溢流总量削减。对于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合流制排水管网,要因地制宜综合采取溢流口和截流井改造、增设调蓄设施等措施,削减雨天溢流量。超过排水系统承载能力导致溢流的,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入河。鼓励各县(市、区)在完成管网建设改造的前提下,建设雨季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排放管控要求。
(六)科学开展暗涵整治。各县(市、区)要重点治理雨季暗涵“零存整取”问题,推动末端截污暗涵溯源整治,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可采取内设截污管道等方式,实现暗涵内部清污分离。有治理条件的河渠加盖暗涵,应推进“复明”工程,恢复自然水体功能。
四、推进机制创新
(七)深入推进“厂网一体”专业化运维。各县(市、区)要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鼓励按照市场化方式组建专业企业,实行“厂网一体”专业化运行维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明晰责权和费用分担机制的基础上将排水管网养护工作延伸到居民社区内部。探索构建以污染物收集效能为导向的管网运维绩效考核体系和付费体系,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等作为考核指标,按效付费。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目标,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
(八)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各县(市、区)要合理制定或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补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以及污泥处置成本并有一定盈利,促进污水处理企业良性循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视情况给予运营补贴。鼓励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统一确定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促进市县和乡镇污水处理统筹发展。
(九)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各县(市、区)要合理控制城市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市政排水口与河湖水位的标高关系,推进城市河湖水体汛期低水位运行,防止外水倒灌进入污水收集系统。
五、强化设施管理
(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和执法监管。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对排水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重点排水户清单。到2025年,各县(市、区)重点排水户全面落实排水许可要求。加强对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以及排水行为的联合监管和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溯源执法。整治“小散乱”排水户将污水排入雨篦、雨水管道的行为。
(十一)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各县(市、区)要强化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对管网工程质量负责,确保管网符合标准。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严格组织管线工程验收,鼓励邀请管网运维单位参加验收。
(十二)完善厂网数字化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和污水管网水质、水量及主要运行参数常态化监测,强化数据采集、分析评估工作,构建涵盖“源-网-厂-河”全要素的“一张图”,积极推动建设智慧水务系统并定期更新,提升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按照本方案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合理制定本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方案,明确分年度目标、建设内容(详见附表)及保障措施。我市攻坚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英德市、连州市等县级城市的攻坚方案报清远市人民政府审议备案。
(十四)突出试点引领。各县(市、区)要确立一批攻坚污水处理厂作为试点,深化“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根据排查结果识别重点问题,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内管网补空白、雨污混错接改造、清污分流等工程,加强水质监测评估,优先实现试点的攻坚污水处理厂达标,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以试点成效引领全市全面提升。
(十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各县(市、区)统筹谋划厂和网、供水和排水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以及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研究探索规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
(十六)强化检查评估。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成效检查评估方案,重点围绕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达标规模占比等核心指标,对各县(市、区)整治方案、工程进展、阶段目标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附件:1.2024-2027年分年度工程建设规模汇总表.docx
2.清远各县(市、区)2024-2027年分年度工程建设规模任务分解表.docx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