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德市东华镇横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2-15

 

关于英德市东华镇横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英德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英德市东华镇横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英代建〔2018〕11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明确〈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和省级以上资金补助政策的通知》(粤水建管函〔2018〕1503 号)文件精神,按照建设管理及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2018年11月27日,我局在英德市主持召开《英德市东华镇横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技术评审会议,专家组提交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参会代表及《专家评审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设报告》(报批稿)。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英德市东华镇横岭水库位于英德市东华镇横岭下村,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的小(1)型水库,总库容523.88万m3,最大坝高28.0m,坝长72.0m,坝顶宽4.0m,设计灌溉面积4000亩,保护农田面积8640亩,保护下游人口1800多人。现水库主要建筑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大坝坝身填土较松散、压实度偏低,渗透系数偏大,坝体浸润线偏高,大坝坝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溢洪道进口前堆积大量弃渣,陡坡段右岸边墙被人为破坏形成缺口,存在严重的泄洪安全隐患;输水涵管钢管管壁存在渗漏,钢管与钢筋砼涵管空隙较大,导致大坝输水涵管出口附近渗漏严重,影响坝体结构安全。为消除隐患,发挥水库综合效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局对该项目《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同意建设英德市东华镇横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的设计洪水成果:即50年一遇洪峰流量186.37m3/s,500年一遇洪峰流量269.77m3/s。

(二)基本同意溢洪道泄流量计算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工程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度。

(二)基本同意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结论。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成果及其评价意见。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基本同意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对水库存在的问题进行除险加固,消除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恢复水库原有功能。

(二)工程规模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等有关规定,本工程规模属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2.87m;校核洪水标准取5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143.57m;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取20年一遇。

2.基本同意水库除险加固方案:大坝坝身进行防渗及培厚加固、输水涵管重建、溢洪道维修加固等。

五、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本次除险加固水库各建筑物总体布置基本不变。 

(二)主要建筑物

    1.基本同意大坝加固方案。大坝坝顶高程(146.0m,珠基高程系统)及宽度(4.0m)维持不变,坝身采用劈裂灌浆进行加固,并对大坝背水坡进行培土加厚等。下一阶段应优化灌浆设计。

    2.基本同意输水涵管改造方案。对现有输水涵管进行封堵,新建一条直径1.2m放水涵管(钢管)及配套启闭设备和交通桥等。下阶段应细化原输水涵管封堵方案和顶管设计。

 3.基本同意溢洪道加固设计方案。

六、基本同意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

七、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下一步应按中央、省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八、基本同意工程管理方案。

九、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工程投资概算按927.58万元控制。资金来源:除省级以上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十、经济评价。基本同意经济评价的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各项指标合理,工程项目可行。

十一、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管理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业主单位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   

十三、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十四、其他同意英德市水务局意见。

 

附件:清水批[2019]4号附件 英德市东华镇横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概算审查对

 

 

 

     清远市水务局                   清远市财政局

                                  2019131日 

 

  (联系人:市水务局 刘德根;联系电话:0763-368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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