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来源:市水利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4-30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规定,对《清远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工作,现就水体保持规划主要内容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清远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涉及范围为清远市所辖行政区域,面积19035.54km2,包括清城区、清新区2个市辖区,阳山县、佛冈县2个县,英德市、连州市2个县级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连南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连山县2个自治县。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一)规划任务

1.分析近年来清远市水土流失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当前清远市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以及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城市发展对水保工作的要求,总结近20年来清远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效、经验,为科学制定清远市水土保持规划目标和规划措施提供基础。

2.根据清远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优化区域生态布局、维护人居环境安全,维护水源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安全,维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考虑,将水土保持与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水源保护、资源开发保护等结合起来,建立市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提出目前至2030年清远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发展思路,制定控制性指标。

3.根据目标和指导思想,从构建适应新形势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以及综合监督管理体系等四个方面,规划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制定各体系的主要工作任务。

4.对纳入规划的项目投资进行匡算,提出规划分期实施意见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总体目标

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和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根据清远市水土流失特点、水土保持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的要求,规划的总体目标为:

  1.通过预防保护,减少清远市辖区内新增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维护水源安全。

  2.通过综合治理,使现有大部分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维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3.建立和完善监测、监管措施,形成全面的水土保持科学体系。

通过实现水土保持规划目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把清远市建设成为经济高效繁荣、社会文明进步、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具有现代化的经济强市、宜居城市和生态绿城。

    二、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识别《规划》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二)对《规划》的编制及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三)对可能导致社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

    (四)对《规划》的社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主要事项

   1.《规划》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规划》对群众、团体等自身利益的影响;

   3.《规划》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规划》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二)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技术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三)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于2019510日截止。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清远市水利局

    通讯地址:清远市新城区鹿鸣路八号之9

    联系人:张工

    电话(传真):0763-3382810

    邮箱:qynsk3362810@163.com

    评估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01

    联系人:胡工

    电话(传真):020-87375209 / 18665691731

    邮箱:hgj@gie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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