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关于清远市龙沥大排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3-05

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报送清远市龙沥大排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函》(清源水业函〔2018〕26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清发改行审〔2017〕14号、清发改行审〔2017〕99号文件精神,按照建设管理及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2018年12月27日,我局在清城区主持召开《清远市龙沥大排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初设报告》)技术评审会议,专家组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参会代表及《专家评审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审查,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设报告(报批稿)。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龙沥大排坑位于清远市中心城区,集雨面积为48.67km2干流河(沟)10.59km,平均河床坡降0.35‰。由于现状存在部分河段河岸不稳、面貌脏杂乱,两岸废(污)水直排,水系连通不畅,水体流动性差,水域纳污能力有限,水体局部季节性黑臭等问题,对龙沥大排坑进行综合整治是必要的,同意对龙沥大排坑进行综合整治

、水文

(一)基本同意采用2003年出版的《广东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查取的暴雨参数以及按广东省水文总站编制的《广东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使用手册》的产、汇流参数计算的设计洪水成果。

(二)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其成果。 

基本同意工程所在河段现状污染排放物调查分析及规划水平年排放量和入河量预测成果。

    、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工程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度。

(二)基本同意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结论。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成果及其评价意见。下阶段要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补充取(土)样品组数及标贯试验成果,并复核相应河段的地质参数等。

    、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为河道综合整治及补水工程,主要任务是对龙沥大排坑现状水体污染及黑臭现象进行综合性治理,通过控(控源截污)、通(内源治理、水系连通)、净(生态修复、活水补充)、景(结合生态修复,因地制宜造景)等措施,改善龙沥大排坑的水生态环境(不黑不臭)。

    (二)工程规模

1.工程等

 龙沥排涝区面积为7.3万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有关规定,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治理后龙沥大排坑排涝标准仍维持现有标准,即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3天排干。

2.基本同意龙沥大排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治理范围本工程整治河(涌)总长21.651km,护岸长10.916km,清淤疏浚13.922km新建截污管道9171m(其中D300管3219m,D400管3553m,D500管690m,D600管1709m);新建一体式泵站3座,农村一体式污水处理站4座新建箱涵3处低水桥1座

、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工程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沿现状河岸(堤)线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补充、水系连通及景观提升等工程措施,截断污染源头,扩大河道槽蓄量,改善河道水质、水环境以及防洪排涝能力,兼顾河流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

 (二)主要建筑物

1、原则同意岸坡整治设计方案。下阶段要结合不同桩号河段的地形、地质参数、水文、水力条件等优化护岸断面设计,并复核堤岸稳定成果。

 2、基本同意对龙沥大排坑周边进行控源截污处理方案基本同意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3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4座等布置形式和结构设计

3、基本同意景观提升设计方案及桥涵改建设计方案。下阶段应结合各建筑物基础开挖优化设计,视情况适当调整基础处理方案。

六、机电和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机电和金属结构设计方案。

七、消防设计

基本同意消防设计方案。

八、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交通、场地、水电供应和天然建材等施工条件评价意见。

(二)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洪水标准施工导和围堰设计。

(三)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方案、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基本同意采用传统钩机开挖+自卸汽车的清淤方式,其中1500米的箱涵段,根据断面、施工面及施工条件,可采用一半长度采用机械施工、另一半长度采用人工施工的方案。

下一阶段要根据不同河道河段(部分河段窄河段)尽量保持河岸原自然生态,部分河段(窄河段)利用两岸地形和道路作为临时道路进行清淤,部分河段(宽河段且无可利用地形道路)可采用设计的清淤方案并结合我省其他地方的清淤方案及本工程河道清淤试验段等情况对部分河道清淤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下阶段应根据调整后的设计方案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下阶段应完善主要施工设备选型设计。

(四)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一)基本同意建设用地范围及实物调查结果。工程永久占地536.13亩,临时占地158.81亩等。

(二)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清发改行审函〔2018〕178号文精神,增加的征地拆迁及民事补偿费用,请业主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报以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工程环保设计的依据和环保目标。

(二)基本同意水环境、大气环境、噪音环境、固体废弃物、人群健康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设计。

(三)下阶段应当落实环境监测和管理的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各项环保目标。

有关环保事项(设计)应当以环保部门意见为准。

十一、水土保持设计

(一)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分区的确定。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下阶段复核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告》2015年10月13日)等有关规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建设类级标准,同意拟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目标)六项指标值。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和措施设计。下阶段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一)基本同意防电气伤害和防雷电伤害的安全措施。

)基本同意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等设计。

(三)基本同意防噪声及防振动设计。

、节能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要建筑物、设备选型的节能设计。

(二)基本同意提出的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能耗总量和能耗分析。

、工程管理

(一)工程建成后应当按照“河长制”的有关要求与有关部门协商或请示市政府,明确管理机构并落实好管护人员、经费,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发挥工程效益。

    (二)基本同意划定的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应当照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观测设备、管理设施以及防汛物料储备等。

、工程投资概算

(一)同意工程投资概算所采用的编制规定及定额依据。

(二)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所采用的基础价格依据。

(三)调整了部分清淤单价及独立费用等,项目总概算按21314.30万元控制,其中增加征地拆迁及民事补偿费用以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局等职能部门核准数额为准

、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经济评价的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各项指标合理,工程项目可行。

    其他

请督促设计单位在工程投资控制下继续对工程设计进行补充优化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落实工程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附件: 附件1.清远市龙沥大排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概算对比表

         附件2.清发改行审函〔2018〕178号文

 

 

                     清远市水利局

                      2019年3月5日

         (联系人:刘德根;联系电话:368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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