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报来《申请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连山县永丰河(二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合规性审查的意见》和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交的《连山县永丰河(二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咨询报告》等有关资料,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永丰河为西江水系贺江的三级支流,发源于连山境内海拔1376.9m的横水顶,整体流向由南往北,最终注入贺江支流大宁河。永丰河集水面积为645km2,河流长度51.5km。永丰河(二期)为典型的山区型河流,现状河流基本没有设防,易发洪水冲毁耕地引发水土流失,部分河段冲刷及河床淤积严重。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安全,对永丰河(二期)进行全面整治是必要的。
永丰河(二期)治理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2019年治理任务项目清单》,同意建设该项工程。
二、工程主要任务是提高永丰河(二期)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同意本项目总治理河长7.014km,基本同意建设内容:河道清淤、清障长度7.014km,护岸总长9.55km,新建固基陂若干座,新建机耕桥(陂桥结合的低水桥)1座,重建机耕桥5座,新建绿道及机耕路1.88km等。
三、基本同意保护对象永丰河(二期)沿岸人口密集和较分散村庄分别按10年、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农田采用不设防洪标准。基本同意岸坡整治、护岸及其他建筑物的布置方案及结构形式。
四、下一步应当按照省对中小河流治理的进度要求,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1393.96万元。资金来源:除省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六、请督促设计单位按技术审查意见(咨询报告)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 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单位长度投资。
报告中新建固基陂42座过多,请设计单位对河段防洪与整治方案进一步研究,与增设其他消能工及若干固基陂的方案再比选后确定,以确保消能与防洪的协调与平衡。
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
七、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工程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技术审查意见(咨询报告)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的初审意见。
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连山县永丰河(二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合规性审查的意见
附件2: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连山县永丰河(二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