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审批[2019]35号清远市水利局关于清新区浸潭镇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古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10-24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请求对清新区浸潭镇古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成果进行审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古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合规性审查的意见》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中心提交的《关于发送清新区浸潭镇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古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的函》等有关资料,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绥江为北江一级支流,本次治理河道古水河为绥江支流,发源于清新区桃源的凹坳顶,流域面积919km2,河流长度约131km,河床平均比降约1.88‰。清新区浸潭镇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古水河治理工程为典型的山区型河流,现状河流基本没有设防,易发洪水冲毁耕地引发水土流失,部分河段冲刷及河床淤积严重。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安全,对该河流进行全面整治是必要的。

    清新区浸潭镇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古水河治理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2019年治理任务项目清单》,同意建设该河流整治工程。

二、工程主要任务是提高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同意河流整治项目总治理河长2.391km,基本同意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2.121km,新建护岸总长1.095km,驳长或重设排水管5座,修建下水步阶3处,清水休闲路1处,机耕路2处。

三、基本同意综合村庄及农田防洪能力现状情况,本次设计以河道清淤、护岸为主,以提高一定的河道行洪能力和抗冲能力,基本同意古水河沿岸村庄防护洪水标准取5年一遇,两岸农田按不设防考虑,防冲按照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基本同意河道清淤、护岸及其他建筑物的布置方案及结构形式。

四、下一步应当按照省对中小河流治理的进度要求,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535.68万元。资金来源:除省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六、请督促设计单位按技术审查意见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 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

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

七、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工程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技术审查意见及清新区水利局的初审意见。

 

附件: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古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合规性审查的意见

     附件2.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中心《关于发送清新区浸潭镇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古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的函》

     

                     清远市水利局

                      2019年10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