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关于连州市大田头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6-14

连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申报<连州市大田头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连州市大田头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合规性审查的意见》和广州珠科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连州市大田头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的函》等有关资料,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大田头水为冲口水的一级支流,发源于连南县小龙林场交界的梅冲坳山脊,最终汇入东陂河。大田头水流域集水面积17.4km2,干流河长9.97km,河床平均坡降为22.4‰大田头水为典型的山区型河流,现状河流大多没有设防,易发洪水冲毁耕地引发水土流失,部分河段冲刷及河床淤积严重。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安全,对大田头水进行全面整治是必要的。

    大田头水治理工程列入《山区五市2019年各市县治理任务项目清单》同意建设该项工程。

二、工程主要任务是提高大田头水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同意本项目总治理河长2.9km,基本同意建设内容河道清淤2.9km;护岸总长4.325km,其中新建护岸3.183km,加固现有护岸长度1.142km;新建改造陂头10,其中新建固基陂3座重建陂头1座、改造修复陂头6座;重建农桥1座,桥基础冲刷防护1处;新建石粉道路1.58km,亲水步道0.638km

三、综合保护对象及当地实际情况,基本同意村庄采用5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农田采用不设防洪标准。基本同意岸坡整治、护岸及其他建筑物的布置方案及结构形式。

四、下一步应按照省对中小河流治理的进度要求,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770.03万元。资金来源:除省级及以上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六、请督促设计单位按技术审查意见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 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投资

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

七、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确权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技术审查意见及连州市水利局的初审意见。

 

附件:1.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连州市大田头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合规性审查的意见》

         2.附件2:广州珠科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关于发送连州市大田头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的函》

                     清远市水利

                      2019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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