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审批[2019]36号清远市水利局关于乐排河(清远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11-06

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乐排河(清远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清发改行审〔2019〕61号文件精神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中心提交的《关于发送乐排河(清远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的函》等有关资料,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乐排河(清远段)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集雨面积为92.2km2干流17.3km,平均河床坡降0.8‰。由于现状部分河段河岸不稳、两岸废(污)水直排、截污设施妨碍行洪、污水泵站受水浸等问题,乐排河(清远段)进行综合整治是必要的,同意对乐排河(清远段)进行综合整治

、水文

(一)基本同意采用2003年出版的《广东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查取的暴雨参数以及按广东省水文总站编制的《广东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使用手册》的产、汇流参数计算的设计洪水成果。

(二)基本同意各断面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其成果。 

基本同意乐排河水闸对排洪流量影响的分析结论

    、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工程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度。

(二)基本同意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结论。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成果及其评价意见。鉴于建材土料、砂料、石料均采用市场购买,下阶段要进一步复核相应的供应量、质量、运距等。

    、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主要任务为河道治理和截污,通过新建护脚、巡管路、改迁重建河道内污水管道及构筑设施,污水泵站改造,稳定河道岸坡,将污水截污纳管等措施,改善乐排河(清远段)的水生态环境,提升河道水质。

    (二)工程规模

1.工程等

 乐排河(清远段)治理河长12.9km,为一般重要性城镇,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有关规定,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设计洪水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有关规定,基本同意污水提升泵站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污水主管井加高防洪标准按5年一遇;治理后乐排河(清远段)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1天排干。

3.基本同意乐排河(清远段)整治工程治理范围本工程改迁重建污水主管2828m,处理沿线排放口258个改造泵站2座,污水检查井260座;新建护脚2540m,巡管路7770m等

、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工程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在前期整治基础上对截污设施和沿河岸进行防洪提升及局部改造,河道总体走向基本不发生改变,污水主管走向基本与现状一致,污水提升泵站在原址进行改造。

(二)工程选址及选线

1.基本同意污水主管选线设计方案。污水主管走向基本与现状一致,新建管道位置优先布置于河道岸坡背部。

2.基本同意污水泵房选址设计方案。遥堤泵房和白沙泵房采用原址重建的设计方案。

 (三)主要建筑物

1.基本同意护坡型式设计方案。下阶段要进一步明确岸坡防护高度,完善岸坡结构尺寸设计。

 2.基本同意在工程区设置巡检通道方案巡检通道路面宽3.0米-3.5米。

3.基本同意截污管建设布置方案和主要附属构筑物设计方案。下阶段进一步查明排污口是否存在漏接问题,并优化在线、离线截污设计方案。

 4.基本同意泵站扩容和防洪改造方案。

六、机电和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机电和金属结构设计方案。

七、消防设计

基本同意消防设计方案。

八、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交通、场地、水电供应和天然建材等施工条件评价意见。

(二)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洪水标准施工导和围堰设计。

(三)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方案、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四)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时段9月-12月。

、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一)同意根据施工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即为清远市石角镇。

(二)基本同意建设用地范围及实物调查结果。本工程用地总面积93.8亩,全部为临时用地。

、环境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工程环保设计的依据和环保目标。

(二)基本同意水环境、大气环境、噪音环境、固体废弃物、人群健康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设计。

(三)下阶段应当落实环境监测和管理的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各项环保目标。

有关环保事项(设计)应当以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十一、水土保持设计

(一)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分区的确定。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下阶段复核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三)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告》2015年10月13日)等有关规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建设类级标准,同意拟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目标)六项指标值。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和措施设计。下阶段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一)基本同意防电气伤害和防雷电伤害的安全措施。

)基本同意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等设计。

(三)基本同意防噪声及防振动设计。

、节能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要建筑物、设备选型的节能设计。

(二)基本同意提出的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能耗总量和能耗分析。

、工程管理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由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管理,运行期由各村镇协同管理;工程建成后应当按照“河长制”的有关要求,落实好管护人员、经费,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发挥工程效益。

    (二)基本同意划定的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应当照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观测设备、管理设施以及防汛物料储备等。

、工程投资概算

(一)同意工程投资概算所采用的编制规定及定额依据。

(二)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所采用的基础价格依据。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概算按5978.76万元控制。    下一阶段工程方案的优化调整和设计变更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概算投资,并在本概算内调整。

、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经济评价的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各项指标合理,工程项目可行。

    其他

(一)请督促设计单位在工程投资控制范围内继续对工程设计进行补充优化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落实工程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二)其他同意技术评审意见。

附件: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中心《关于发送乐排河(清远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的函》

                      清远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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