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为市水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清远水利枢纽工程从工程前期工作、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承担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任务,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内设2个副科级机构:综合科、技术科。
三、部门决算表格
见附件: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2015年部门决算表格。
四、关于预算执行情况
(1)2015年收支情况
2015年总收入1527.38万元,其中:财政拨入1527.20万元,其他收入0.18万元(银行存款利息);与2014年总收入185.79万元对比,增加722.10%。
2015年总支出1520.10万元,与2014年总支出176.73万元对比,增加760.13%。
收支增加主要是因为:
新增了大燕河整治主体工程项目基本建设支出1315.15万元)。
‚新增了大燕河水闸运行维护管理费34.31。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7.20万元。年初2015年部门预算197.48万元,差额形成主要是因为大燕河整治主体工程项目基本建设支出由主管部门市水务局统一做预算,指标下达到我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0.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3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3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专项支出1349.46万元,其中:1、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315.15万元,是大燕河整治主体工程项目基本建设支出;2、大燕河水闸运行维护管理费支出34.31万元 。
(3)“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156900元(车辆运行128000元,公务接待28900元),决算36057.40元,减少120842.60元,下降77.02%;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36057.40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80,539.71元,减少44482.31元,支出下降55.23%;
2015年公车运行费35097.4元,比2014年75,556.71元减少40459.31元,下降53.55%,主要是因为各个工地的工程基本已进入尾声,减少公务用车使用;
公车购置费0元;
公务接待960.00元(接待批次1次,人数16人),比2014年4,983.00元减少4023元,下降80.74%,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2014年、2015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151,318.21元,比2014年168,521.26元减少,17203.05元,下降10.21%,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和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的效果。
(5)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8.23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购置,汽车定点加油和维修)。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辆0台。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3、水利工程建设支出: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