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为市水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协助开展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的工作。
(二)承担全市水旱风灾情和低温冰冻灾情发布工作,具体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
(三)承担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四)参与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门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任务,市“三防办”内设两个副科级机构:综合科、信息与保障科。
三、部门决算表格
见附件: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格。
四、2015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2015年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收入合计455.3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455.23万元,与2014年对比,减少64.42万元,下降12.39%。
(二)、2015年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支出407.35万元,与2014年对比,减少87.28万元,下降17.66%。
(三)、“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合计11.93万元,比2014年减少5.02万元,下降29.62%。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4万元,与2014年相比执行减少4.27万元,减少27.53%。
公务接待费预算执行0.68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0.76万元,下降111.76%。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31万元与2014年对比,增加0.79万元,上升0.43%。
(五)、政府采购支出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94.16万元,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有1辆已车改)。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3、防汛经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