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17年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市供排水处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主要承担污水处理厂的筹建、运行、维护工作;对已经以BOT模式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管理和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征收;承担全市污水处理率的统计及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的上报工作;承担市区污水提升泵房的运行管理;承担新城区雨、污水管(13米道路以上)及各雨水口的维护管理及清疏;承担市区后备水源管理维护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综合部、计划财务部、生产技术部、管道维护部、泵站管理部、工程管理部。
第二部分
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17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15.58万元,比上年减少190.34万元,减少14.36%,主要原因是减少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减少;支出预算1515.58万元,比上年减少190.34万元,减少14.36%,主要原因是减少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增下降30%,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22.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2.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4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用增大。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福利费0万元,培训费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1,632165.12元,其中:通用设备2455409.51元,专用设备581,520元,家具、用具、装具82195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79169元,其中:通用设备74919元,专用设备2850元,家具、用具、装具1400元。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财政部部门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40.24万元。
第四部分 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17年
部门预算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