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市水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2-13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办公室为市水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协助开展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的工作。

(二)承担全市水旱风灾情和低温冰冻灾情发布工作,具体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

(三)承担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四)参与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门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任务,市“三防办”内设两个副科级机构:综合科、信息与保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8.25万元,比上年增加45.74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专项支出;支出预算348.25万元,比上年增加45.74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专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5万元,比上减少5.5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8.25万元,比上年增加23.9万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福利费5万元,日常维修(护)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29.7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5.7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9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5115645元,其中:通用设备3919332.24元,专用设备1109894.2元,文物和陈列品10000元,家具、用具、装具76418.56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772305元,其中:通用设备132305元,专用设备640000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325880元(公车改革拍卖核销)。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预算绩效的信息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存款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干部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

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

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其他水利支出: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017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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