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是从事全市水库移民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目前我市有水库移民共114728人,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99749人,小型水库移民14979人。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库移民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水库移民的实际,代表市政府草拟水库移民安置地方性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与省水利厅、省水库移民工作局等上级部门联系移民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解决水库移民的问题。3、承担省属长湖水库(英德)移民工作;负责本市区域内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4、编制全市水库移民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完善移民生活设施,改善移民生产条件。5、管理、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落实。6、承担水库移民政策、法远规的宣传教育和生产技能及职业技术培训工作。7、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负责处理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有关遗留问题(含原飞来峡管理区撤区遗留问题)。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四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移民安置科、后期扶持科、计划财务科。
人员构成情况:我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4人(正科3人,副科6人,科员5人),临时工3人,退休人员16人。
清远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