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07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党建引领水利工作,抓好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水利工作落实。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函报如下:

  一、深学细照笃行,严格贯彻落实新精神

  一年来,我局始终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等工作作为加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持续强化学习贯彻新精神的重视度和执行力。

  (一)加强理论武装,抓好“三会一课”落实。局各级党组织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抓紧抓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利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委会议、党组会议,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引导党员真信笃行,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水利实践。年初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采取集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微信递学、讲党课、知识竞赛、专家宣讲、撰写心得体会和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截至12月上旬,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12次集中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组织24次学习,局机关党委组织9次集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共10次,各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共59次。局党组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

  (二)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水利工作落实落细。局党组立足实际,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加强一线调研走访,强化重点工作跟踪问效,引导全局上下转作风抓落实,着力推动党建与水利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0年,局班子成员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督促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水利工程设施、农民灌溉用水、城镇供排水、黑臭水体治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巡河护河等涉水工作,检查督促重点水利工程、供排水工程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力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2020年6月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杰带队赴连山县福堂镇良善村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通过走访贫困户、调研农田基础设施情况,围绕“三落实、三精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摸清实情,细化帮扶举措。在了解连山县富堂镇良善村良洞四村窟陂头重建存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发挥党建引领统战工作,动员市水利行业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助力脱贫攻坚,目前已有8家企业共捐善款55000元,为助力完善脱贫村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做出较大贡献。为加强基层联系点服务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打古社区讲党课、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慰问困难党员和贫困户。在了解到打古社区因降雨偏少导致农田干旱但缺乏抽水机抗旱的困难后,立即为打古社区牛陂头村协调解决了2台抽水泵,使近200亩受旱农田的旱情得到了有效缓解,切实为社区做实事、为群众办好事。此外,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水利行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代表人士的沟通联系,主动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局党组成员还率队前往清远市启源水利水电公司开展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和代表人士暨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

  (三)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我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弦,及时成立防控疫情领导小组,通过加强干部职工疫情防护知识宣教、加大机关大楼卫生消毒喷洒频率、协调调用口罩缓解干部职工和水利企业所急、安排专人登记干部职工出行信息等,全力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此外,结合水利工作职能加强我市市区供水排水安全、农村饮水安全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疫情防控工作,并先后派出5批党(团)员突击队(共17人次)深入社区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2020年业务工作亮点及主要做法成效

  (一)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江南水厂和市区供水一体化建设,江南水厂已实现全面向市区供水,进一步保障市区供水安全;至11月底市区滨江备用水源工程建安工程形象进度约为48%;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10月中旬已进入大规模施工阶段。

  (二)完善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工程,完成五个污水厂扩建或提标改造,完成职教基地五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定期巡查市区八间污水处理厂;积极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80个建制镇中,已完成45个建制镇,剩余35个已全部动工;新增镇级污水处理能力5.214万吨/日(完成率49.2%)、新增镇级污水管网351.058公里(完成率109.2%)。结合防汛工作管理,做好防洪排涝防御工作,确保堤防、水库、机电排灌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三)着力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在达到“初见成效”基础上,全力推进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已完成投资13.61亿元,24项重点示范工程中已有17个工程项目完工。预计2020年底,我市将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完成黑臭水体的“长制久清”评估,并在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中实现“水清、岸绿、景美、堤固”的河段长度不少于4.38公里,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管护长效机制,有力提升城市宜居度和人民的幸福感。稳妥有序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加快推进小水电站开展核查评估和退出试点工作。清远市城市水系监测及智慧排水信息化管理平台已基本搭建完成并完成初步验收。

  (四)扎实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实现巡河(湖)全覆盖。目前我市共设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1757人,湖长9人,截至10月中旬,各级河(湖)长巡河达62523人次,实现巡河(湖)全覆盖。各县(市、区)均基本落实河湖管护专项经费,实现长效管护,全市大部分河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二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清漂”专项行动。清理整治一批河湖“四乱”问题,通过开展“清漂”专项行动,基本实现河湖无较大垃圾等漂浮物。三是组织高质量规划建设碧道。完成编制《清远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并通过市规委会评审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省级碧道试点碧道建设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督促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组织开展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和健全河砂合法来源证明管理制度,做好堆砂场的合理规划和加强堆砂场现场管理,有效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发生。

  (五)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民生实事设施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作,实现了3283个20户以上自然村的集中供水,二是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基本完工(已累计完成治理河长1705公里,完成投资33亿元),并积极向省申请我市245.8公里新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纳入全省二期(新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三是连山县德建水库全面进入扫尾施工阶段,连南县塘冲水库重建工程形象进度达到80%;有序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堤防改造工程;已完成25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任务。

  (六)加大打击违法水事行为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我局通过健全河道采砂管理监督机制、巡查与监控深度融合、采取有力堵截手段、升级执法装备、丰富宣传形式和强化联合执法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全市水利系统联合公安、海事、交通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对管辖区开展联合执法154批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0份、《扣押决定书》94份,处涉嫌违法采(运)河砂作业工具一批。同时,积极做好水土保持执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排查疑似违法违规水土保持事项113宗。

  (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一是高标准落实营商环境优化相关举措,积极对接“电子证照”应用,推进“容缺受理”、“免证办”等改革举措落地。二是推动便民政务服务提质,重点推进数据专项治理和政务服务工作效率提升等工作,截至10月底,我局政务服务指标中即办比、可网办率、网办深度、一窗受理率均达100%,减时间、减跑动、预约办、就近办等指标均达到优秀水平。

  (八)建立健全清远市水土保持工作联防联治协调机制。印发《清远市水土保持工作联防联治实施方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将我市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改善生态环境等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流失防治职责,强化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为防控人为水土流失风险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九)统筹做好其他业务工作。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并积极推动城市节水型创建工作(我市共有9座小区、5间学校、11家企业和100多个公共机构等正在创建节水型工作),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截至10月15日,我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结存19432.3678万元),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灌区改造工程的建设,有效落实水利防汛备汛工作。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小型水库基础数据摸查和安全运行自查工作,2020年完成全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全覆盖暗访(检查),开展行业反恐怖工作督导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大力推进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建设,实施堤防改造工程。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亮点、做法及成效

  (一)压紧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我局坚持“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党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落实党组前置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机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全局上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层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完善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局直属事业单位技术岗位聘用规程,实现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杜绝“一言堂”。三是强化纪检监督。在积极接受干部职工监督的基础上,我局与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组加强了沟通联系,常态化邀请第十纪检监察组参加局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决策等进行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

  (二)坚持抓早抓小,经常咬耳扯袖。为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管控好意识形态苗头风险,年初局党组制定《谈话提醒工作计划》,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及时咬耳扯袖。

  (三)强化风险防控,形式多样落实全员警示教育。通过专题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上廉政党课、观看全省水政廉政警示教育片、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片《侥幸之祸》和《朽木浮沉》《淬炼》、及时通报身边违纪案例处理情况、上墙宣传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范内容等,促使全局上下自觉提高廉洁从业意识,敲响廉政警钟,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抵御履职风险,营造水利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党风政风持续改进。

  (四)落实以案促改,规范关键环节长效监督。结合身边反面典型案例,抓好河道采砂执法“关键部门”的廉洁教育;对症下药探索北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新模式,健全河砂开采管理机制;深化河道采砂现场监管机制,成立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小组,加强权力制约,形成监管合力。

  四、纳入上级督察督办的硬指标硬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一)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一是黑臭水体治理取得“初见成效”成果,目前经第三方开展的“长制久清”评估显示已达到要求,正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二是积极推进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和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已覆盖45个建制镇,正加快推进。新增县级以上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完成189.953公里,完成率123.44%,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完成107.992公里,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目标任务。目前,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三是完成江南水厂建设并正式投产使用(日最高供水量为27.36万吨/日,最高用水月(7月)日平均供水量24.63万吨/日);积极推进城市供水管网项目一期工程和市区滨江备用水源建设工作;积极抓紧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清远市东部供水管网工程、清远市南部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市区供水设施建设工程,目前,各工程正在实施中。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需要控制在10%以内。

  (二)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响应号召,按分类标准在局机关换置新垃圾桶,并通过张贴垃圾分类海报、在局LED屏播放宣传标语,在局微信、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等,营造浓厚氛围;同时通过文明劝导活动、包干包联活动、“双报到”活动等志愿活动为契机,宣传和号召更多市民群众积极践行垃圾分类行动。

  (三)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有9个事项于2019年11月30日纳入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清远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并联审批。同时,配合做好清远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相关工作;落实推动电子证照工作,目前已有11个事项纳入电子证照;认真梳理中介服务事项并发布在广东省中介超市服务平台;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信息双公示”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工作;2020年12月3日专题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用水”指标协调会,协调推进用水报装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通过并联审批平台进行审批。

  (四)着力推进省市民生实事。紧紧围绕“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饮用水工程建设”的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督检查力度,截止10月底,少数民族地区集中供水覆盖任务,已完成新增覆盖人口任务0.77万人;已完成少数民族地区外新增7.14万人的集中供水任务;3.全市1088个行政村集中供水共覆盖1086个,覆盖率99.81%;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达标覆盖率大于50%。

  五、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党建党廉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围绕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全力抓好各项水利工作:

  (一) 持续推进市区黑臭水体整治。从“粗放治污”向“精准治污”转变,探索黑臭水体整治“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充务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强河道管理,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

  (二)强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城市供水一体化管理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潖江蓄滞洪区建设等重点工程;二是加快滨江备用水源项目建设工作进度,确保2021年如期完成;三是开工建设市区供水设施工程,推进清远市东部供水管网工程建设,重点推进燕湖新城排涝工程、职教基地排涝工程(新元排涝站)建设;四是推进清远市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和清远市长隆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五是完成龙塘镇截污工程(三期)、清城区江北片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等23个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六是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开展。

  (三)不断提高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平。强化河长巡河履职工作,做好河湖日常管护工作及每年两轮“清漂”专项行动;积极争取资金补助,按时保质完成2021年省下达的碧道建设任务;

  (四)做好河道采砂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继续积极推动《清远市北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相关配套体制机制建设,做好河道采砂现场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大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力度。

  (五)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积极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继续加强防洪排涝防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农村饮水等民生水利工作,加快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同时,我局将继续重视做好移民安置、节水型城市创建、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安保保密、档案管理、工青妇、统战协商、舆论宣传、文明创建、志愿关爱等工作,真正形成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局面,不断推进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清远市水利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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