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10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党建引领水利工作,聚焦党史学习教育,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扎实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推动“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现将我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压实党建党廉责任,抓实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党建、党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落实党组前置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机制,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组织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召开全市水利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学党史、强作风、提效能”机关作风建设自查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宣讲、党组书记讲党课、观看党史学习教育片和党史书画展等,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同时利用多方面资源,形式多样地开展相关活动,如参观红色革命基地、召开“我看建党百年新成就”座谈会、党史学习诵读会和打卡“广东红”活动、建立“党史天天学”专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落细落实。三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水利实践。截至12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局党组集中学习35次,局机关党委集中学习11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体学习9次,各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共82次。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五是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和双重组织制度落实,积极做好“六有”党支部申报验收、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模范机关建设等工作。

  (二)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防汛备汛工作

  一是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全方位推进“一线三排”,深入推进清远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积极配合市委开展安全风险防范专项巡察,不断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截至2021年12月底,局领导带队对市属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和水利水务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413次。二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办公场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水利工程人员流动和防疫管理,重点监督落实供排水项目和相关设施的防疫管控,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切实做好水利防汛备汛工作。全面排查水利防汛风险隐患,积极主动与应急、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接会商,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水情雨情,组织落实抢险队伍,合理调运抢险物资,加大对市内易涝点的巡查、整治力度,2021年共开展防内涝应急演练2次,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防汛演练1次,汛期共应急防内涝出勤23次,启动水利防汛应急响应4次,及时处置了山洪灾害、城市排水防涝预警。督促市区供水企业做好应急演练。

  (三)全力做好水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我市列入历次规划(方案)的65宗未及时竣工验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7宗纳入《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其中6宗已完成竣工验收;14宗列入国家《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全部实现主体工程完工,符合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年度工作要求。2021年度我市20宗规划外(9宗)及新增(11宗)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有17宗项目已完成初设报告批复并开工建设;阳山县下榨水库和跃进水库在初步设计中遇到溶洞等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开展地质勘探等工作,我局于2021年12月8日已报省水利厅申请延期到2022年6月开工;阳山县剩余1宗水库(鹿牯水库)已完成初设报告评审,正在按专家意见完善,待批复,目前正在加快完善报告和报批工作。清新区大秦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正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二是全市已经实施的235宗山区中小河流治理未及时验收项目,截至2021年底完成225宗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率96%,全省排名第一;2021年度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验收通过175宗,超额完成36宗(水利厅下达年度任务139宗);其他481宗历史遗留未及时验收项目,竣工验收437宗,竣工验收率91%,全省排名前列;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2021年度200宗大坝安全鉴定任务。我市2021年水安全保障工作打了个漂亮翻身仗,摆脱了各项工作任务排名倒数的不良局面。

  (四)强有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截至目前,项目累计完成进度投资13.84亿元(约占总投资的85.01%),2021年度共完成进度投资7.21亿元,约占2021年投资计划(4亿元)的180%。二是燕湖新城排涝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正积极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和完善用地手续,2021年已完成投资5000万元,目前配套临时排涝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省职教城排涝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牛车塘电排站已动工兴建,2021年已完成投资约1349.43万元。

  (五)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做好河湖管护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设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1708人,其中市级河长8人,县级河长64人,镇级河长581人,村级河长1055人;设立湖长13人,其中县级湖长1人,镇级湖长4人,村级湖长8人,各级河(湖)长巡河达110240人次。针对河湖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及群众投诉的涉河湖问题向有关县(市、区)发出交办函24份,督办函5份。积极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工作,全市排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19宗,已销号19宗,省水利厅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四乱”38宗,已销号38宗,此外,列入省台账的规模以上河湖“四乱”英德市鸿泰玻璃“四乱”问题,目前完成整改销号工作,市政府已上报省水利厅申请销号。2021年我市按照省工作部署开展了一年两次的“清漂”专项行动,共计清理漂浮物约25.28平方千米,清理河长2872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约2.84万吨。2021年度省下达我市的碧道建设任务为68.7公里,已全部建成,完成年度任务100%,包括市属段南岸公园8.1公里、清城区7.3公里、清新区2.5公里、英德市11.1公里、连州市3公里、佛冈县6公里、连山县4.8公里、连南县12.9公里、阳山县13公里。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北江干流学堂州标段已完成90万m³采砂作业和完工验收工作,小樟标段已完成40万m³采砂作业和完工验收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完成2020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自查复核,并组织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8条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目前2021年划界任务及河流岸线规划工作已按时完成。

  (六)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

  为落实省政府今年5月提出的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基本完成全覆盖任务要求,结合市政府印发的《清远市农村集中供水攻坚行动方案》,我局成立了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推进重点水利工程领导小组,将农村供水全覆盖列入2021年度的重点水利工作,市领导、局领导多次到各县(市、区)调研农村供水工作,了解各地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同时实行周报、半月报制度,建立问责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加快推进攻坚行动。今年,我市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所需要资金约为6.3亿元,目前完成投资约6亿元;全年需完成新增覆盖人口221837人,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基本实现我市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

  (七)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我市有小水电1514座,已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生态流量核定计算和核定批复工作。市政府印发了《清远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清远市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完成了清理整改一站一策编制,并有5各县(市、区)完成了地方政府批复工作;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安装完成约85%;省水利厅给我市下达的2021年退出任务是13座,目前全部实现解网,停止发电,有12座实现拆除清理。

  (八)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河长制作用。统筹推进以河长制为首的16项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机制,加强河道管理,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二是稳步有序推进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绩效目标考核验收有关工作。我市在完成市区4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河长制巡河、违法排污联合执法工作力度,落实执行工作统筹机制、项目实施保障机制和管理运营机制等3大类16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长制久清”治理成效。三是推进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5970.75万元,2021年12月底基本完成建设工作。四是推进智慧水利监测能力。清远市城市水系监测及智慧排水信息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是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配套项目,具有监测水质、管道液位等功能,于2021年7月通过终验。五是积极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九)积极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及管网项目建设

  一是推进市区滨江备用水源工程投入使用。该项目投资约34299.66万元,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经运行调试和水质检测,项目生产状况正常、水质良好,滨江原水已输送至清新区太和第二水厂。二是积极推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项目建设。东部供水管网工程管道总工程量约13484米,累计完成10254米,形象总进度77.3%;清远市区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已进场施工,管道总工程量约24171米,目前已完成约12801米,约占53.2%,正在实施湖城大道段及环城东路段管网建设,已完成清晖中路、环城东路、奥体中心供水管道铺设,湖城大道西段供水管已通水。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市区供水一体化工作开展,督促市水务集团加快谈判收购等工作进程。目前市政府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合作共建全市供水一张网等相关工作。四是完成《清远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于11月24日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

  (十)积极协调抗旱保供水工作

  今年以来,清城区银盏水库库区降雨量较历史同期严重偏少。受降雨严重偏少影响,银盏水库库容自今年年初起开始锐减。针对银盏水库水资源持续紧张的状况,我局协调江南水厂和清新区太和水厂向银盏水厂供水区域调水,并逐步调试增加调水量。现在跨区域调水能力达5万立方米每日,有效的缓解了龙塘镇及银盏片区供水紧张情况。8个县(市、区),特别是阳山县、英德市、清新区等地农村饮水因旱情受到影响,各地采取分阶段供水、打机井、消防车供水等措施解决群众饮水困难。

  (十一)着眼民生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设施建设

  一是全市80个建制镇已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目前正加快落实配套管网建设和提质增效工作,2021年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32.845公里;老旧管网改造13.59公里;新增雨水管网50.03公里。二是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形象进度约为21.8%,计划2022年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长隆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约为52%,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飞来峡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环保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三是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混接错接漏接建设,其中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至十号区错接、漏接及西一号区(小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总投资4508.72万元,于2021年7月底完工,正在进行验收工作。四是推进清远市新城片区的老旧小区排水管网错接、漏接改造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正在完善前期工作,预计2022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底完工。五是完成《清远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2025)》编制,经过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后,已上报市政府并获同意印发。

  (十二)着眼水生态保护,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议题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工作任务责任清单,聚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完成滨江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工程,市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完成销号;三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节水行动方案》,积极推动清城区、佛冈县、连山县等县(市、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机关、企业、小区和学校等全方位开展节水单位建设;五是实施水生态扩容提质,编制完成《清远市重点河湖目录生态流量实施方案》。

  (十三)统筹做好其他重点业务工作

  通过突出统筹协调,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节水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通过着力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用水指标得到管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我市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及以上;连州市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验收工作,已列入2021年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范畴。此外,我局围绕“珍惜水,爱惜水”的主题,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大力宣传治水、护水、节水等有关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号召更多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和践行节水行动,让惜水、节水、爱水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统筹做好规划投资工作,完成《清远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清远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已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今年全市水利项目共194个,年度投资计划26707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已完成年度投资277978万元。2021年,共下达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13652.4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结存中央资金结存4431.55万元,消化9220.95万元。三是积极推进新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7宗已列入全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8宗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6宗已安排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正式实施,剩余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或逐步实施;同时,累计河长约635公里的60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正在全力积极申报纳入全省中小河流治理(三期)实施方案。四是以高压态势维护水事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大力打击“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全市水利系统累计联合公安、海事、交通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动巡查执法人员6348人次、开展联合执法326批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1份、作出《扣押决定书》198份,依法查处涉嫌违法采砂船40艘、运砂船10艘、“三无”采砂设备48台,铲车40台、运输车80台、挖掘机26台、拖拉机126台、三轮车摩托车25台、改装越野吉普车60台,给予行政处罚231万元。五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大力推进政务标准化和数据专项治理,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推进落实“免证办”、“四免”优化专项工作和“一网通办”工作,全面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实现“获得用水”外线工程并联审批,跟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88宗,办结46宗(含2020年受理5宗),退件4宗,办理中43宗,100%实现“网上可办”。六是积极做好农田水利方面工作。积极推进灌区改造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各类灌区改造工程,今年连南官坑灌区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连南县鹿鸣关灌区和阳山县凤山、牛鼻岩灌区开工建设。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粮食安全考核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相关的工作。七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相关的工作。我局是市水土保持工作牵头单位,2021年我局实现了对市本级审批在建开工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按要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对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复核的监管力度,使得我市各县(市、区)水土保持评估内容中"责任追究好、信用管理和监督执法”相关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同时,我局继续围绕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人事、信访、档案、财务、审计、网信、创文、乡村振兴、工青妇等工作,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动各项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工作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相关项目工作有待加快。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等环节仍需加快推进。二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经费不足。如小水电清退补偿费用的标准和资金来源问题未明确,部分县(市、区)未落实碧道建设的资金。三是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推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和合力仍未形成,特别在河道管理方面。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强化问题导向,围绕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全面深入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具体计划如下:

  (一)着力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党建引领水利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着力抓好水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深入推进全市水利水务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整治,开展深入排查治理水利安全风险隐患工作,对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指导,继续做好水利防汛抗旱和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个大局,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落细。

  (三)着力抓好推进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要求,推进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进清远市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谋划推进连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燕湖新城排涝工程和省职教城排涝工程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着力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市区供水设施建设工程、清远市东部供水管网工程,启动江南水厂(二期)建设,推进市区供水一体化,保障供水安全。三是推进清远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清远市新城片区排水管网错接、漏接改造工程,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短板,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落实小水电清理整改,推进万里碧道建设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项目,完善水环境和水生态治理。

  (四)切实加强供排水建设和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结合《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二是进一步优化市区供水格局,继续完善市区管网体系,稳步推进合作共建全市供水一张网等相关工作。三是继续做好防内涝应急工作,组织开展防内涝应急演练工作,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四是进一步理顺清远市区城市排水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全面、责任清晰、技术先进、管理精细的公共排水设施维护管理体系。五是继续按照“长制久清”要求做好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六是督促各县(市、区)、市水务集团等有关单位加快推进有关供排水方面“十大行动方案”重点项目建设。

  (五)坚持“零容忍”,强化水行政执法

  加大打击非法采(运)河砂的力度和敏感河段巡查频率,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打击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平安清远建设工作,努力实现“打”“建”并举,依法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及行洪安全。

  (六)着力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加强河湖“清四乱”和“清漂”常态化管理,持续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工作。加快对水利部暗访发现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整改,确保2022年年底前完成106宗问题的整改;做好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约1800公里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强力推进碧道项目建设,2022年完成99公里碧道建设任务(具体以2022年省下达的任务为准)。此外,加快推进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19、2020年度3个采区招标工作及相关已完工未验收采区的验收工作。

  (七)着力抓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有序推进27宗新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全省中小河流治理(三期)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和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任务,科学编制清远市区防洪规划,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八)着力抓好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进佛冈县和连山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取水口监管和抗旱节水宣传。

  同时,我局将继续重视做好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安保保密、档案管理、网络安全、工青妇、统战协商、舆论宣传、文明创建、志愿关爱等工作,形成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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