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水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1-16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我局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及批示指示精神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35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真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局党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力学深悟透做实。一是由局领导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运用专题讲座、学习强国APP、党日活动等方式,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并推动全体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制定印发《清远市2024年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利工作要点》,持续加强系统谋划,深化运用“百千万工程”经验,巩固机制初成、成效初显的工作基础,以头号工程力度抓进度,以重大水利项目为牵引,以改革创新塑造新动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力提速、全面突破,扎实推动水利工作融入服务“百千万工程”,促进县镇村水利高质量发展。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水利工作开展的基本准则,及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全面抓好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二)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局党组会议内容。听取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情况工作报告,审议了《清远市水利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远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等。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工作,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办理事项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共受理申请64宗,办结60宗。时限内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是全面清理水利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清远市水利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时间、内容及工作要求。按照抽查计划,对涉及取水许可、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共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13批。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水

  一是始终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注重把各项涉水事务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采砂、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和违法取水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涉河、涉水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22宗,总体上,案件办理质量较往年有明显提升,规范性方面基本能满足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

  二是强化靠前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联合市公安局、清远海事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有效预防与打击水事违法行为,2024年,全市水利系统(含联合有关部门)累计开展日常巡查河道10万公里,出动执法人员2.16万人次,新增办理水事违法案179宗,依法给予行政处罚646万元。其中,我局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河砂船舶3艘,行政处罚6.78万元。

  (三)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公开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公示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相关依据、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到位。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定《清远市水利局频道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清远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清远市水利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清远市水利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6条,政务动态栏395条,公告公示类信息191条。同时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微信、微博的应用和管理,提高信息内容质量,提升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2024年,清远水利微博公开信息117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64条,微信公众号、微博阅读量突破2万余人次。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满意度达100%。依法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落实普法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各个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方法,采取普法进校园、社区、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活动,在清远水利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征集清远节水形象活动、开设“中国水周”有奖知识问答栏目等。

  二是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学习。一是开展清远市水利系统水法律法规培训,邀请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两平台”法律顾问和市局法律顾问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律师针对县(市、区)、镇街综合执法薄弱环节进行授课。二是开展智慧河湖执法无人机竞赛。通过培训和竞赛,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凝聚力。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

  法治宣传方法和形式较为单一,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利用新媒体宣传较少。由于宣传经费有限,日常普法方法和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办法局限于开设讲座、宣传栏、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难以调动群众参与性。需进一步拓宽宣传方式和手段,增加创新性,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水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

  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经过多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好的提高,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三)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加强

  由于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涉及的法律政策法规种类繁多、内容复杂,且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较少,专业执法人员配备不全,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执法专业人才,难以满足当前繁重的水利执法工作,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仍需进一步发挥,属地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需进一步加强,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便民利民措施有待完善

  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众多,共计59项,依申请事项56余项。我局虽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在省政务服务网市水利局网上服务窗口进行了公告,但对于前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的人员而言,并无便于查看、查询的办事指南和流程指引,便民利民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六、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谋划好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节点,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培训机制,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切实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不断强化水利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日常执法巡查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清远市水利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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