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强化监督管理 加快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依法依规有序发放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9-28

  为加快完成潖江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强化对补偿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9月21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申宏星带队,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审计厅、统计局等省直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督导组,赴我市开展潖江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督导,督导组现场查看了潖江蓄滞洪区大厂围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源潭镇金星村委会运用补偿公示情况,走访有关受灾村民。并在清远会展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清远市政府和清城区、佛冈县政府潖江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发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政府刘泽和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市直单位负责同志,清城区副区长雷焕坤、佛冈县副县长冯郁娴,清城区水利局、清城区财政局、佛冈县水利局、佛冈县财政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督导和座谈会议。

  省督导组对我市开展2022年潖江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发放前期工作总体比较满意,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市、县、镇、村等各级用于2022年潖江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的经费均由地方财政负担,不能在中央、省补偿资金中列支,严禁挪用侵占。一是要依法依规,尽快将补偿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二是要坚持原则标准,实事求是,及时组织研究如砂压耕地复耕复垦等发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要加大政策正面宣传,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镇、村负责补偿资金发放工作人员精准把握补偿政策相关要求,确保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市、县、镇、村等各级用于2022年潖江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的经费均由地方财政负担,不能在中央、省补偿资金中列支,严禁挪用侵占。五是规范完善蓄滞洪区日常管理,汛前组织做好居民财产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蓄滞洪区准入清单,规范蓄滞洪区经济社会活动。六是加强运用补偿相关信息收集、报送。清远市政府要在10月15日前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报告补偿资金发放情况以及阶段工作小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补偿资金发放原始数据、资料的收集、留存、归档。同时,要梳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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