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建设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攻坚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现将清远市区建成区4条黑臭水体各级河长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清远市区建成区4条黑臭水体各级河长名单-.xls
清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