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季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4-21

  一、市级河长巡河履职简讯

  二、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省、市、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四、河湖长制工作先进经验(择选)


  市级河长巡河履职简讯

  (一)北江干流河长。2022年2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北江干流市级河长温文星前往北江干流开展巡河工作,乘船察看大站镇大塘外江岸段、连江口镇大樟河段、飞来峡镇江口河段等点位的港口岸线规划建设情况,听取属地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提升北江清远段安全和环境管理提出工作要求。

  (二)潖江干流河长。2022年3月2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潖江市级河长黄建平前往潖江干流开展巡河工作,实地巡查往潖江蓄滞洪区大厂北水闸,听取属地水质、漂浮物处理、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就防汛、水质提升、清漂等工作作部署。

  (三)笔架河、黄坑河河长。2022年3月22日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清城区委书记、笔架河市级河长邱泽军率队开展巡河工作,重点督导笔架河中下游清沙段点位的碧道工程建设情况,并要求属地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优先解决防洪排涝、截污纳管等问题,结合笔架河整体水环境、水生态进行综合治理,稳步推进碧道建设。

  (四)乐排河河长。2022年2月14日下午,副市长、乐排河市级河长林科聪巡查漫水河、乐排河,重点督导漫水河三青大桥段水质情况、灭螺坑水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和乐排河南村海一体化处理泵站工程,要求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漫水河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状况的监控预警和溯源分析,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巩固治理成效;要求清城区相关部门、镇街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镇街及部门联合执法,配合好市排水管理公司专业队伍对乐排河周边镇区现行管网问题及管理盲区要进行精准把脉、精准施策。

  (五)滃江干流河长。2022年3月22日上午,副市长、滃江市级河长苏锦丹率队到滃江流域英德东华镇段开展第一季度巡河调研,实地察看了滃江流域水质状况,听取了滃江流域水质达标整治、河湖“清漂”、“清四乱”常态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要求英德市压实属地责任,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时监控滃江流域水质变化,并就解决滃江漂浮物问题,进一步巩固滃江水污染治理成效,发挥滃江水体自净修复能力等作具体部署。

  (六)大燕河河长。2022年2月14日下午,副市长、大燕河市级河长岑中坚一行前往大燕河源潭镇新马段沿河堤对开展巡查活动,就大燕河流域存在问题情况分别听取清城区政府、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 清城区源潭镇等单位汇报,深入了解大燕河流域存在问题,并就做好大燕河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及基本农田保护提出工作要求。

  (七)连江干流河长。受市委副书记、连江市级河长翟雪梅委托,2022年3月31日,市级河长助理、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吴昕对连江干流英德市连江段进行巡查,重点察看了河流治理和管护情况,并要求加强河道日常清漂常态化管理。

  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市对各县(市、区)和河长制成员单位的考核进展情况。

  (一)市对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市河长办于2022年2月11日印发《清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21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清河长办〔2022〕2号)组织有关市直单位完成对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已于3月22日经市总河长审定同意。经综合评定,连州市、清城区综合得分位列第一、第二位,考核等次为优秀,英德市、连山县、阳山县、佛冈县、连南县、清新区得分均在80分以上,考核等次为良好。

  (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2月25日印发了《清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办法》(清河长组〔2022〕1号),并配套印发《清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办法》三项文件。目前市河长办已组织完成河长制成员单位自查自评,正在组织各县(市、区)河长办及市河长办副主任单位对成员单位进行评分。

  二、各县(市、区)碧道建设情况

  清远市河长办提前谋划部署年度碧道项目建设,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碧道建设,做到点线结合、串联成珠、丰俭适宜,避免大拆搭建、过度人工化;部署实施探索“碧道+”,要求各地选择性开展一个“碧道+水上运动”试点,并按照市河长办拟定的“碧道+”(政企共建、全域旅游、农业观光、乡村振兴、生态旅游、民族文化等)项目内涵进行试点实施。

  目前全市已完成碧道建设8.04公里,包括清城区0.85公里、清新区4.6公里、连州市0.9公里、连山县0.493公里、连南县1.2公里,英德市、佛冈县、阳山县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三、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湖“清四乱”、清漂工作情况

  (一)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2022年3月31日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签发清远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全面动员部署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我市自查自纠并经省水利厅核定问题15宗,完成整改7宗,已将申请销号材料上报省水利厅。

  (二)河湖“清四乱”工作情况。持续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今年需完成68宗水利部暗访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销号,其中6月底前需销号57宗,12月底前需销号68宗,截至3月底已完成销号29宗。我市开展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水利部遥感图斑复核工作,发现“四乱”问题72个,截至3月底已完成30个问题销号。其中我市有一宗跨县级行政区域河湖“四乱”问题,该点位为清城区黄口村、佛冈县良塘村交界的联益水产坑塘养殖“四乱”问题,占地约90亩,我市组织清城区、佛冈县水利局联合执法,已于4月12日启动清理整治工作。

  (三)“清漂”工作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健全完善河道管护长效机制,加强河道漂浮物日常清理工作。第一季度,我市投入资金401.83万元,清理河道长度914.15公里,清理水域面积68.6平方公里,清理水面垃圾漂浮物2.98万吨。目前正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2022年第一轮“清漂”专项行动。

  四、河湖长制重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第一季度我市河湖长制重要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如下:一是全市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部水质达标,达标率为100%;二是全市已整治88个入河排污,整治率为91.67%;三是全市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3.23%;四是全市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4%,其中佛冈县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8.28%,连南县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9%,连山县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0.68%,阳山县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6.24%;五是2021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的目标值大于等于95%,2021年全市的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8.97%;六是全市9个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设施接收能力全部达标,达标率100%;七是全市已建设高质量水源林0.67万亩,完成率为17.27%;八是全市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共2宗,分别为清新区大秦水库和连南县板洞水库,今年投资计划30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五、河道采砂管理情况

  2022年上半年,开启实施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19年度英德市望埠采区(控制采砂量7万立方米)、2019年度英德市连江口大樟采区(两部分区域,控制采砂量65万立方米)、2020年度英德市河角采区(控制采砂量18万立方米)开采工作,目前正在连江口大樟采区实施开采作业,从3月18日到3月31日为止,累计采砂量为42521立方米(40船)。以上采区计划年底前完成。市水利局已组织编制了《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2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论证报告》《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2年度河砂开采计划》,即将上报省水利厅审定实施。

  省、市、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省河长办印发《广东万里碧道公众行为文明公约》。省河长办于2022年1月24日印发《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印发<广东万里碧道公众行为文明公约>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2〕7号)并向全社会公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万里碧道建设管护。

  (二)省河长办印发《关于禁止在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洗砂洗泥等污染环境活动的通告》。省河长办于2022年2月11日印发《关于禁止在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洗砂洗泥等污染环境活动的通告》,明确禁止在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从事冲洗或者浸泡海砂、山砂、淤泥、建筑垃圾等活动,要求主管部门及海事管理机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洗砂洗泥等活动;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省政府将万里碧道建设纳入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十件民生实事重点推进。省政府于2022年2月28日以(粤府〔2022〕13号)和(粤府〔2022〕14号)分别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严格落实河湖长制,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积极推动“碧道+水上运动”发展。省十大民生实事方案将2022年度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其中清远市需完成60公里以上任务。

  (四)省河长办发布2021年度群众投诉和暗访发现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办理情况通报。省河长办于2022年3月8日印发的《关于2021年度群众投诉和暗访发现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办理情况的通报》(〔2022〕第1期),2021年我市河湖管理保护问题收到群众投诉76个,办结率100%,满意度评价为92.54%,全省排名第20名。

  (五)发布广东省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2022年3月24日,广东省第一总河长、总河长联合签发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动员令》,全面部署实施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二、清远市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市河长办发布2021年度群众投诉和暗访发现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办理情况通报。根据省河长办有关通报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河湖乱象治理,加大力度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市河长办于2022年3月14日发文《清远市河长办关于2021年度群众投诉和暗访发现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办理情况的通报》,指出英德市群众投诉问题处理满意度90.63%、清城区群众投诉问题处理满意度为87.5%,导致全市总体满意度偏低,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群众投诉问题处理工作,压实群众投诉和暗访发现问题办理责任,强化各级河长的巡河履职责任。

  (二)发布清远市2021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公布2021年度考核结果及各县(市、区)考核评定等次,全面梳理全市各地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及工作亮点,综合分析各地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2022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三)发布清远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河道行洪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动员令要求,2022年3月31日,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签发了清远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关于全力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动员令,要求各地紧盯“三个清单”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三、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各地积极部署落实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清远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签发以来,各县(市、区)积极响应,谋划部署,以总河长令方式再部署、再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清城区、清新区率先行动,发布区总河长令;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即将签发实施。

  (二)活动简讯。

  1.清城区——举办2021年清城区“美丽清城·最美河湖”墙绘活动。2022年1月25日下午,清城区组织有关师生在笔架河碧道工程的大学桥桥台开展了“美丽清城·最美河湖”墙绘上色活动。

  2.连州市——植树造林共建绿色廊道 爱河护水共享生态家园。3月15日,连州市河长办与连州市水利局携手举办了植树活动,连州市各级河长、各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努力,积极开展巡河履职和组织爱河护水行动,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

  3.连山县——巾帼齐行动,连山河更清。连山水利局联合连山妇联于3月8日扎实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在吉田河段开展河道清理活动,积极向路过的群众、周边居民宣传河长制工作、环境保护、节约用水和垃圾分类等知识,大大提升了居民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志愿服务氛围。

  4.连南县——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全面推行河长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营造全社会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连南县在顺德文化广场举行连南瑶族自治县2022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暨第三十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进一步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

  河湖长制工作先进经验(择选)

  (一)广州出台《河长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以“标准化”开启河湖数据治理新篇章。

  广州市率先出台《河长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DB4401 T 112 -2021)地方标准(下称《标准》)。《标准》立足治水攻坚、面向长效机制,以数字化思维做细河长履职的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实施过程不额外增加基层负担,为后续河长制考核提供数字线索和量化依据,加速推动河长制考核全面落地。《标准》的出台,为水利行业“标准化建设、数字化转型”输出了“羊城样本”,起到了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二)珠海市香洲区探索“河长制+网格化” 推动河湖治理见成效。

  近年来,珠海市香洲区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方式,在镇、村河湖管理方面建立河渠网格化管理模式,将河渠管理“精确到米、责任到人”,并且通过各级河湖长、单位、民间组织以片带面、上下联动,形成科学规范的“河湖网格长”机制,推动河湖治理取得新成效。

  (三)江门市江海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碧道建设助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

  江门市江海区以万里碧道建设为契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努力探索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治河新路子,助力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助力“清四乱”,强化河湖管护;二是补齐水安全短板,确保江河安澜;三是保护和修复水生态,推动秀水长清;四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五是与产城共治相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碧道已成为江海靓丽的水生态名片,为江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云浮市多元赋能  高质量建设乡村碧道。

  云浮市以“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积极发挥资源禀赋优势,把乡村碧道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域旅游有效衔接起来,多元赋能共促水、岸、城、乡联动提升,全力打造特色乡村碧道风景线。一是多规融合,科学谋划谱新篇;二是多措并举,协调联动抓成效;三是擂台比武,比学赶超开新局;四是多方参与,凝心聚力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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