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季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8-01

  一、市级河长巡河履职简讯

  二、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省、市、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四、省其他地市河湖长制工作学习典型

  市级河长巡河履职简讯

  (一)总河长。2022年6月以来,面对超历史记录的“龙舟水”叠加北江“22·6”百年一遇洪水,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殷昭举充分发挥总河长决策部署、统领大局作用,坚决扛起防汛抗洪工作的政治责任,把防汛抗洪与河长巡河工作结合起来,多次前往清城区、清新区和英德市以及潖江蓄滞洪区等基层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实地督导检查防洪防汛工作情况,为全市各级河长作出表率。

  (二)副总河长、北江干流河长。2022年6月11日,市长、市副总河长、北江干流河长温文星巡查北江干流市区段,乘船实地察看沿途岸线及水面、北江干流三无“船舶”、清新区山塘镇水云天碧沙岛“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等情况,强调要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以系统思维、目标导向,治理“四乱”问题,做好北江生态环境保护,为高质量打造北江经济带夯实基础。在6月各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后,温文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投身北江干流防汛一线,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坐阵英德市亲自指挥防汛救灾复产工作,调度指挥全市抗洪工作,确保防汛抗灾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坚决打赢防汛抗灾阻击战。

  (三)潖江干流河长。2022年4月2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潖江市级河长黄建平前往佛冈县开展第二季度巡查潖江工作,实地检查河长制有关工作、“三防”工作,听取属地水质、漂浮物处理、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就疫情汛期防控、水质提升、清漂等工作作部署。在高强度降雨期间,黄建平坐阵市三防指挥部,压实落细各级防汛责任,指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四)笔架河、黄坑河河长。2022年6月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清城区委书记、笔架河市级河长邱泽军率队开展第二季度巡河工作,持续督导笔架河中下游清沙段点位的碧道工程建设情况,并就加快推进笔架河碧道建设提出重要工作要求,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邱泽军坐阵清城区统筹指挥全区防汛抗洪和潖江蓄滞洪区人员转移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滃江干流河长。2022年6月14日,副市长、滃江市级河长苏锦丹巡查滃江流域英德横石水镇段,重点察看水质情况、河湖“清漂”、“清四乱”及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实时监控水质变化,进一步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效以及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等作具体部署。

  (六)大燕河河长。2022年6月21-22日,副市长、大燕河市级河长岑中坚结合河长巡河强化防汛意识,赶赴清城区飞来峡、源潭、横荷、石角等镇检查防汛救灾工作并开展巡河工作,重点检查防洪堤、溺水救援设备配备情况,听取雨情灾情汇报,现场指挥调度,并对有关职责部门提出防汛工作要求,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密切关注雨情灾情,加密研判风险,确保江河安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乐排河河长。受副市长、乐排河市级河长林科聪(巡河期间在北京学习)委托,2022年6月29日上午,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泽和对乐排河开展第二季度巡河工作,重点督导乐排河水质、“清四乱”和防汛情况,听取有关责任部门工作汇报,并要求加密巡查频次,加强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监管,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八)连江干流河长。受市委副书记、连江市级河长翟雪梅(巡河期间另有工作安排)委托,2022年6月29日下午,市级河长助理、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吴昕对连江干流连州市连江段进行巡查,重点察看了河流治理和管护情况,并要求加强河道日常监管,持续做好清漂和清四乱常态化管理。

  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市对河长制成员单位的考核进展情况。

  根据《清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要求,市河长办组织各县(市、区)及市成员单位完成河长制成员单位考核,并于6月9日位公布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显示,各成员单位首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二、各县(市、区)碧道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万里碧道工作部署,清远市河长办加强统筹协调,提前工作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加快2022年碧道建设。全市8个县(市、区)均已围绕“碧道+”实施探索,并已选定8个碧道+水上运动试点实施项目,积极谋划发展“水经济”。

  目前全市已完成碧道建设10.2公里,包括清城区2公里、清新区4.6公里、连州市1.3公里、连山县0.8公里、连南县1.5公里,英德市、佛冈县、阳山县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三、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湖“清四乱”、清漂工作情况

  (一)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列入省台账的18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目前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6个问题正在申请销号,余下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同时,针对“22.6”洪水影响,部署各地对全市各级河流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隐患,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

  (二)河湖“清四乱”工作情况。持续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今年需完成68宗水利部暗访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销号,其中6月底前需销号57宗,12月底前需销号68宗,截至6月底已完成销号或清理整治共计59宗。我市开展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水利部遥感图斑复核工作,发现“四乱”问题72个,截至6月底已完成30个问题销号。

  (三)“清漂”工作情况。全市已顺利完成2022年第一轮“清漂”专项行动,基本实现无成片漂浮物目标。“22.6”洪水过后,清远市河长办及时发出《关于做好汛期河道内漂浮物打捞和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各地加强辖区内河道漂浮物和死亡禽畜清理工作,全市各级共投入资金超800万元,清理河流长度达2472.01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约4.68万吨,无害化处理死猪2.2万头,有力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

  四、河湖长制重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季度我市河湖长制重要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如下:一是全市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部水质达标,达标率为100%;二是全市已整治9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率为93.75%;三是全市9个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设施接收能力全部达标,达标率100%;四是全市已建设高质量水源林3.767万亩,完成率为97.08%;五是全市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共2宗,分别为清新区大秦水库和连南县板洞水库,今年投资计划3000万元,目前清新区大秦水库已开工建设,连南县板洞水库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五、河道采砂管理情况

  2022年上半年,计划实施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19年度英德市望埠采区(控制采砂量7万立方米)、2019年度英德市连江口大樟采区(两部分区域,控制采砂量65万立方米)、2020年度英德市河角采区(控制采砂量18万立方米)开采工作。从4月1日到6月30日,连江口大樟采区累计采砂量为136912立方米(125船),望埠采区累计采砂量为11604立方米(18船)。以上采区计划年底前完成。市水利局组织编制的《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2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论证报告》《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2年度河砂开采计划》已上报省水利厅,待审批。

  六、2021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省反馈的2021年度河长制考核存在主要问题清单,清远市需整改问题共10个,涉及生态、水利、农业、城管和林业等多个责任部门。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市河长办迅速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市直有关单位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细化考核存在主要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市河长办建立考核问题整改台账,定期收集有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按照省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工作。

  省、市、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省河长办印发《关于对 2020—2021 年度万里碧道建设成效明显地区予以激励的通知》。为充分调动各地建设万里碧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正向激励的带动引导作用,省河长办于2022年4月印发《关于对 2020—2021 年度万里碧道建设成效明显地区予以激励的通知》,对 2020—2021 年度万里碧道建设成效明显的 24 个县予以激励(对清远英德市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激励,用于支持碧道建设、管护及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按照碧道激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并定期报送进度情况。

  (二)省河长办印发《广东省2022年实施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2022年4月30日,省河长办印发《广东省2022年实施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粤河长组〔2022〕3号),对2022年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任务。   

  (三)省河长办印发《关于做好汛期河道内漂浮物打捞 和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河长办于2022年6月22日以(粤河长办函〔2022〕68 号)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河道内漂浮物打捞 和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做好汛期河道死亡畜禽和漂浮物打捞及无害化处理提出重要工作要求,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强巡查、及时清理,完善机制、长效管护。

  (四)省河长办发布我省五大江河二、三级支流2021年度水质监测及评价情况通报。省河长办于2022年6月22日印发的《关于我省五大江河二、三级支流2021年度水质监测及评价情况的通报》(粤河长办函〔2022〕67 号),我市列入省五大江河的二、三级支流水质监测及评价任务共85条河流,水质未达标河流有 23条,其中劣Ⅴ类河流6条(详见附件)。

  二、清远市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公布清远市2021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情况。公布2021年度考核结果,全面梳理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成效及工作亮点,综合分析各单位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2022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二)向全市河长发出倡议书。清远市河长办在进入“龙舟水”降雨期前发出《致全市各级河长的倡议书》,要求全市四级1829名河长充分发挥河长带头模范作用,把防汛与巡河履职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河湖长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投身防汛工作第一线,坚决打赢防汛抗灾阻击战,以河湖长制的落实为防汛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以防汛工作实际成效检验河湖长制落实效果。

  (三)全力做好灾后“清漂”工作。根据省河长办有关文件,为维护好河道水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河长办于2022年6月27日发文《关于做好汛期河道内漂浮物打捞和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巡查责任,就本次洪水直接反馈的河道管理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死亡禽畜和水面漂浮物等及时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潖江蓄滞洪区全力做好抗洪救灾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市属在建水利工程强降雨防御工作,2022年6月上旬,清远市水利局提前谋划,成立工作小组,对在建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的安全生产、强降雨防御等工作进行督导。6月下旬,北江流域普降大雨、水位持续上涨,潖江蓄滞洪区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出现多处水毁决口险情,清远市水利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水旱灾害防御和灾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亲自前往一线指挥部署灾后抢修工作,期间投入2台挖掘机、1台压路机、10台自卸汽车,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堤围恢复基本防洪能力,围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县级河长巡河工作情况。根据河长制考核要求,县级河长需每月巡河至少一次。第二季度,清远市县级河长巡河次数达206人次,8个县(市、区)均按时完成巡河工作,其中连州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均是季度巡河2次以上,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二)各地积极部署落实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清远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签发以来,各县(市、区)积极响应,谋划部署,以总河长令方式再部署、再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均已发布区总河长令,全面部署落实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及时消除河道行洪问题隐患,为抵御“22·6”特大洪水打下坚实基础。

  (三)活动简讯。

  1.清城区、佛冈县——跨界水域联合执法。4月12日上午,清城区和佛冈县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水利部交办疑似河湖“四乱”问题及省水利厅下发的遥感复核疑似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图斑养殖坑塘龙山镇“四乱”点联益畜牧水产养殖场实施清理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近百名、10台钩机、2台推土机投入作业,依法依规恢复河滩面积近百亩,严厉打击侵害河道安全运行、危害河道生态健康的违法行为,在汛期“强降雨”来临前及时有效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有力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2.清新区——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系列宣传活动。2022年5月17日,清新区组织到山塘镇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暨扫黑除恶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宣传效果,为今后的水利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3.英德市——创新工作方式,有效推动“清漂”长效化管理。针对河湖视频监控发现的部分水库库区以及河流交汇处存在成片水浮莲等漂浮物情况,英德市及时落实好属地管护责任,继续压实各级电站业主职责加大力度清理长湖水库漂浮物,同时统筹安排清漂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购买清漂船只、聘请人员等,保障充足的人力、物力,进一步巩固清理整治成效。

  4.连州市——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见成效。连州市迅速行动,及时发布了连州市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高位推进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厘清工作思路。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智慧水利等多种手段,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将碍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上,维护河湖健康。截至目前碍洪问题整改率为100%。

  5.连山县——连山检察院督促水域生态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清理水浮莲,是保持生态平衡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力举措。连山检察院通过该案的办理,有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涉案水电站附近河段水浮莲、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进行整治。同时,以此为契机,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清漂专项整治行动,常态推进河道生态环境治理,有效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作用。全县共清理水浮莲面积约4万平方米,清理漂浮物80余吨,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河中无障碍”的河道保洁“三无”目标,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省其他地市河湖长制工作学习典型

  (一)广州市推动区级河湖长发挥治水关键作用。广州市坚持以精细化治理推进河湖生态持续提升,紧紧围绕区级河湖长,通过健全责任体系、搭建风险预警机制、助力能力提升、规范履职评价标准,实现精准履职、精准督导、精准培训、精准考核,切实发挥区级河湖长领导治水的关键作用,横向打通各职能部门治水力量,纵向贯通市、区、镇街、村居等多级治水体系,形成高位推动、高效治理的治水局面,取得 147 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13 个国省考断面全面达标的好成绩。

  (二)江门市丰富“碧道+”,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江门市将碧道建设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城市品质提升、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一体打造,将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转变为金山银山的经济源泉。一是“碧道+城市更新”焕发新活力。对城镇生态滨水空间突出休闲娱乐、公共服务、交通配套等设施综合治理,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助力城市品质提升。二是“碧道+乡村振兴”赋能新发展。大力推进“碧道+农业生态公园”“碧道+田园综合体”“碧道+乡村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三是“碧道+文旅”串联新路线。利用碧道串联整合周边历史文化、红色景点、碉楼群落等特色旅游资源,开辟“花鸟民宿微度假”“中国侨都深度游”“红色文化研学游”“水乡游船”等多形式、多层次的碧道游。

  (三)河源市龙川县运用省级河长巡河资金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见实效。河源市龙川县充分利用省财政安排的 600 万元省级河长巡河资金,用于对影响东江河(枕头寨电厂下游段)行洪的弃土、堆渣的专项清理以及对两渡河、水坑河的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防御今年入汛以来(5月 11 日至 13 日)强度最强、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强降雨过程中,龙川县各河道运行平稳、排水畅通,县城各街道未出现明显积水,确保了近期强降雨及“龙舟水”期间河道行洪通畅,牢牢守住了防洪安全底线,减少转移群众 100 多名,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清远市2021年度列入我省五大江河的不达标二、三级支流名录.pdf




清远市水利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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