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季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11-16

  一、市级河长巡河履职简讯

  二、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省、市、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四、省其他地市河湖长制工作学习典型


  市级河长巡河履职简讯

  (一)副总河长、北江干流河长。2022年9月28日,市长、市副总河长、北江干流河长温文星巡查北江干流市区段,现场听取了有关责任单位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北江水质保护等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进一步夯实河湖管护工作,推进河湖管理制度化、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常态化,各级河长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

  (二)连江干流河长。2022年9月21日,市委副书记、连江市级河长翟雪梅到连江水域开展巡河调研,乘船巡查了连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水体水质状况、河道岸线空间管护等情况,并要求加强河道日常管护,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三)潖江干流河长。2022年9月2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潖江市级河长黄建平对潖江清城区段开展第三季度巡查工作,重点检查妨碍行洪问题、“清四乱”以及“清漂”等河流两岸水环境情况,听取有关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健全河道管护长效机制、水质提升以及日常清漂等工作作部署。

  (四)笔架河、黄坑河河长。2022年9月1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清城区委书记、笔架河市级河长邱泽军率队到黄坑河清新区西边河明渠段、笔架河中下游沙田段等点位开展第三季度巡河工作,重点督导了河道沿岸的日常维护管养和河流水质情况,现场调研指导笔架河中下游沙田段河道沿岸碧道工程建设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重要部署。

  (五)乐排河河长。2022年8月30日,副市长、乐排河市级河长林科聪对乐排河开展第三季度巡河工作,重点督导乐排河水质、“清四乱”及河道漂浮物情况,听取有关责任部门工作汇报,并要求加快问题整改,加强河道监管,继续开展“清四乱”“清漂”常态化管理,强化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监管,确保河道整洁和行洪安全。

  (六)滃江干流河长。2022年9月21日,副市长、滃江市级河长苏锦丹巡查滃江流域英德大站镇段,实地查看滃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以及长湖水库电站、国考断面水质监测站运行情况,并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攻坚,加大打击非法采矿、采砂力度,持续推进河道“清漂”常态化。

  (七)大燕河河长。2022年7月22日,副市长、大燕河市级河长岑中坚对大燕河开展巡查活动,就大燕河流域堤坝安全、防汛防洪等情况分别听取清城区政府、市水利局等单位汇报,现场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就做好大燕河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及堤坝安全巩固、耕地保护等提出工作要求。


  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各县(市、区)碧道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万里碧道工作部署,清远市河长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检查,加快2022年碧道建设。全市8个县(市、区)均已围绕“碧道+”实施探索,并已选定8个碧道+水上运动试点实施项目,积极谋划发展“水经济”。

  目前全市完成碧道建设37.83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率61.6%,包括清城区4.8公里、清新区4.6公里、英德市1.6公里、连州市7.5公里、佛冈县1.65公里、连山县0.8公里、连南县3.8公里、阳山县13.08公里。

  二、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湖“清四乱”、清漂工作情况

  (一)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列入省台账的18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目前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1个问题正在申请销号,余下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同时,针对“22.6”洪水影响,部署各地对全市各级河流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隐患,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

  (二)河湖“清四乱”工作情况。持续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今年需完成81宗水利部暗访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销号,其中6月底前需销号57宗,12月底前需销号81宗,截至9月底已完成销号或清理整治共计64宗。对省水利厅2021年下发我市的347宗遥感疑似“四乱”问题图斑进行核查,目前已复核或销号共计231宗;我市开展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水利部遥感图斑复核工作,发现“四乱”问题72个,截至6月底已完成31个问题销号。

  (三)“清漂”工作情况。全市已顺利完成2022年第一轮“清漂”专项行动,基本实现无成片漂浮物目标。截至第三季度我市投入资金751.28万元,清理河道长度1143.43公里,清理水域面积73平方公里,清理水面垃圾漂浮物3.9万吨。目前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轮“清漂”专项行动,各地纷纷响应,制定行动方案,积极主动开展河道漂浮物清理工作。

  三、河湖长制重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第三季度我市河湖长制重要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如下:一是全市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部水质达标,达标率为100%;二是全市已整治9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率为93.75%;三是全市9个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设施接收能力全部达标,达标率100%;四是全市已建设高质量水源林3.88万亩,完成率为100%;五是全市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共2宗,分别为清新区大秦水库和连南县板洞水库,今年投资计划3000万元,目前清新区大秦水库已开工建设,连南县板洞水库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四、河道采砂管理情况

  第三季度已启动实施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19年度英德市连江口大樟采区(控制采砂量65万m3)、2019年度英德市望埠采区(控制采砂量7万m3)、2021年度市管河道连江高道茅步采区(控制采砂量85.09万m3)、2020年度英德市河角采区(控制采砂量18万m3)开采工作。截止第三季度,连江口大樟采区累计采砂量为179433m3(165船)、望埠采区累计采砂量为36549m3(49船)、连江高道茅步采区累计采砂量为53042m3(3船)、河角采区暂未开工,以上采区计划年底前完成。同时,市水利局组织编制的《北江干流清远河段2022年度河砂开采计划》已上报省水利厅,计划实施2个采区,分别为英德石尾塘可采区(控制采砂量为105.0万m3)及英德林屋可采区(控制采砂量为74.5万m3),待省水利厅批复后开采招标等工作。


  省、市、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省河长办通报2022年上半年万里碧道建设进度及激励资金支付情况。2022年7月13日,省发文《广东省河长办关于 2022 年上半年万里碧道建设进度及激励资金支付情况的通报》(粤河长办函〔2022〕73 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2022年度碧道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截至目前全市18宗碧道项 目总长度62.5公里,已基本建成10.2公里,占年度建设任务的17%(完成率全省倒数第一);投资计划为1.9亿元,已完成投资0.59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为30%(全省排行第十三);已开工建设6宗,项目开工率为33%(全省倒数第一)。

  (二)省河长办通报全省河湖长制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为加快河湖长制项目投资计划执行进度,2022年7月22日,省以(粤水河湖函〔2022〕1626号)发文《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河湖长制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其中我市的省级投资完成率、2022年全省河湖长制补助类项目计划投资完成率、碧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完成率较低,项目未开工数较多。   

  (三)省河长办通报2022年1—7月群众投诉和暗访发现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办理情况。省河长办于2022年8月12日以印发《广东省河长办关于2022年1—7月群众投诉和暗访发现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办理情况的通报》(〔2022〕第2期),截至2022年7月31日,我市群众投诉问题34个,已办结31个,办结率91.18%,群众满意度评价100%,与 2021 年同期相比,群众满意度提升较多;全省暗访发现问题共11个,其中污水直排3个、垃圾倾倒3个、侵占河道2个、河长公示牌问题3个。

  (四)省河长办印发《关于加快清远市碧道建设进度的提醒函》。省河长办于2022年9月23日印发《关于加快清远市碧道建设进度的提醒函》(粤河长办函〔2022〕118 号),我市2022年度碧道建设任务为60公里,截至2022年8月底建设碧道21公里,建设任务完成率35%,在全省排名第21位,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二、清远市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市河长办发布2022年上半年全市万里碧道建设进展情况通报。根据省河长办有关通报文件,为进一步增强各地碧道建设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市河长办于2022年7月14日发文《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万里碧道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截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2022年度碧道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其中未开工项目12宗,包括清城区2宗、英德市1宗、佛冈县1宗、连山县2宗、阳山县6宗;英德市、佛冈县、阳山县开工率、建成比例和投资完成率均为0,通报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倒排工期、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动碧道项目开工建设、按时完工。

  (二)发布清远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2号)。为加快碧道项目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市总河长、副总河长于8月2日共同签发了清远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2号)——关于全面完成2022年度万里碧道建设目标任务的攻坚令,要求各地对标任务,倒排工期,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动碧道任务落实落地落细,确保所有未开工项目于8月30日前全面动工,18宗项目在11月30日前基本完工。

  (三)发布清远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预防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抓好预防溺水工作、消除隐患风险,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9月30日,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签发了清远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3号)——关于在江河湖库水域开展预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的动员令,要求各地各职能部门坚持生命至上、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摸底排查、强化风险管控,强化防护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发挥考核作用、严格督导落实。

  三、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动态

  (一)市科技局——强化科技支撑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和农业生态科研创新支撑保障机制,在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支持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田面源污染控制、生态环境损害与修复等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为推进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提供科技支撑。2022年以来,“基于深度学习的污水处理智能预测与优化控制”“JX295970专利转化:水产养殖污水生态治理回用技术试验”等2个与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相关项目进行立项。同时组织有关创新主体开展“线路板蚀刻废液资源化处理技术产业化研究项目”“智能化高效水产养殖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示范”“牛蛙养殖尾水生态工程化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项目研究。

  (二)市公安局——加强统筹部署,加大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执法力度。一为推进水域治理现代化,切实保护北江河道生态环境,联合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近年来涉水域违法犯罪态势,并部署下一步打击措施。严打涉河、湖领域犯罪。截至9月25日,公安局环食药部门共立非法采矿(河砂)案3起,破4起(含积案),刑事拘留3人;三是协作共治,开展联合执法查处涉河、湖违法行为。主动协同水利、生态环境、渔政等部门,共出动警力250余人次,联合执法15次。

  (三)市生态环境局——制定跨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应急〔2020〕5 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安宁河等相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建立健全同水共责、协同合作、有序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共同防范、应对和处置跨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清远市实际起草《清永跨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清贺跨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稿,预计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四)市交通运输局——多措并举落实《广东省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工作方案》。一是制定印发了《清远市400总吨以下内河营运船舶水污染防治达标改造工作计划方案》,要求该类船舶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改造,未完成改造的限期1个月整改,逾期仍未完成改造的将按规定予以淘汰。截至7月份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广东省船舶水污染物监测平台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方式上线服务。2022年第三季度在我市注册的船舶申报电子联单共504次,接收单位共完成接收申报1092次。三是2022年第三季度,联合清远海事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1次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集中整治行动,检查船舶设施改造情况121艘次,检查码头接收能力数量9家次。

  (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强河道及河岸管理工作。建立了河岸垃圾及河面漂浮物的收集(打捞)、转运体系,打捞垃圾和漂浮物定时、定点清运上岸,及时转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确保水面垃圾日产日清。2022年第三季度,共打捞责任河段水域水上垃圾约96.2吨。同时,开展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暗访检查,形成水面保洁巡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对河湖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及时查处河岸乱倾倒乱堆放垃圾、河道内露天焚烧垃圾以及河岸违法搭建(构)筑物行为。

  (六)团市委——稳步开展“齐护母亲河 我们在行动”清远志愿者助力河长制行动。依靠清远市志愿者联合会这一组织枢纽,积极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行动,发动志愿者队伍参与常态化巡河志愿工作。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共组建市、县、镇三级联动“河小青”志愿服务队416支,护河志愿者56722人,开展“河小青”护河活动2788场次,参与活动27778人次。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B 站”、情景教育、舞台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第3号总河长令。

  四、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动态

  (一)县级河长巡河工作情况。根据河长制考核要求,县级河长需每月巡河至少一次。第三季度,清远市县级河长巡河次数达231人次,8个县(市、区)均按时完成巡河工作。

  (二)活动简讯。

  1.清城区——举办2022年度清城区河长制湖长制培训班。为进一步提升清城区各级河(湖)长和河长办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更好推动清城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清城区河长办于2022年8月9-10日组织举办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河长助理、联络员、街镇河长办工作人员协助河长巡河履职能力以及成员单位、街镇处理河长巡河问题和公众投诉问题能力。

  2.清新区——跨界推进河长制工作 共治漫水河水环境。为共同做好清新区与三水区的跨界河流漫水河流域的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水质达标,2022年8月9日下午,清新区河长办与佛山市三水区河长办联合组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及三水区南山镇的相关负责人召开漫水河流域跨界治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协调处理跨界水环境综合整治问题。

  3.英德市——重拳打击非法采砂,筑牢生态安全防线。为维护河道良好的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大力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管理,2022年8月中下旬-9月初,英德市水利局大力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出动车辆20余辆次,出动船舶5艘次,巡查河道长度1300多公里,行动中查获非法采运河砂作业工作器械一批,清理河砂300多立方米,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4.连州市——“以水养鱼 以渔养水” 探索河道管护新模式。连州市河长办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探索“以水养鱼 以渔养水”的新发展模式,引导群众自治自管,不断提升河道管护成效。一是压实巡河生态责任,奠定“以水养鱼”基础;二是逐步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完善制度“篱笆”;三是多措并举,增殖放流,进一步优化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效补充了当地水生物种群数量,改善了当地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四是积极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河湖水域生态健康。

  5.佛冈县——河长制宣传入校园 师生共护“母亲河”为强化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河湖保护意识,佛冈县河长办联合县教育局、县水利局举办“保护母亲河,共护家乡水”——2022年佛冈县河长制中小学生征文活动,该活动历时4个多月,共收到全县中小学生征文作品100多篇,并于9月27日下午在振兴小学举办河长制中小学生征文活动颁奖典礼,进一步推动构建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6.连山县——开展宣传活动。8月24日上午,连山县河长办及水利局各股室成员前往小三江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河长制工作、严禁在河道非法采砂洗砂、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溺水安全知识,共发放小册子150余份,宣传提袋、宣传单200多份,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水资源现状及河长制工作了解,增强群众节约用水、爱河护河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省内其他地市河湖长制工作学习典型

  (一)佛山市大力推进河道管理突出问题整治。2022年以来,佛山市以落实省总河长令为契机,发起江河两岸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全市累计清理“四乱”“碍洪”等河道管理突出问题11275宗,拆除违建面积122.5万平方米,清理占地面积186.6万平方米。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坚持协同联动全面形成排查整治合力;二是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攻坚克难不断提升排查整治效力;三是强化检查督导,坚持奖惩结合持续激发排查整治动力。

  (二)茂名市“三强化一创建”凝聚部门合力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实施河湖长制以来,茂名市紧紧围绕“部门协同”治水要求,通过“三强化一创建”破解部门各自为政现象,分别是强化年度要点落实、强化联合巡查暗访、强化部门考核问责、创建茂名幸福河湖,强化河湖长制认同感,凝聚部门治水合力,推动全市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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