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刊之十二 清远市市长、市副总河长、北江流域市级河长黄喜忠率队开展北江干流巡河工作

来源:市水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5-1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部署精神,加快推进北江干流清远段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2018年5月8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副总河长、北江干流清远段河长黄喜忠率队开展北江干流巡河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雷玉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兴桂,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务局局长王灿明,清城区、清新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巡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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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务与三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黄喜忠一行集体乘船开展北江干流巡河。黄喜忠市长沿河巡查了七星岗水厂取水口、江南水厂取水泵站以及清新水厂取水口等,现场了解北江流域有关情况及河长制推进的相关情况。
   北江作为珠江水系中的第二大水系,同时也是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黄喜忠指出,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供水安全等关乎民生大计,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河长巡河等制度作用,落实河长责任,保护好美丽的北江,建设好“绿水青山”的美丽清远。黄喜忠同时要求切实做好七星水厂取水口的水源保护工作,加快推进江南水厂工程建设。
   黄喜忠强调,要坚决打击偷采河砂、倾倒垃圾等行为,保护好江河生态环境,要严格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要切实承担起河长职责,加强巡河频次,坚持带着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巡河,确保每巡一次河都能解决一些问题,另外,要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推广使用“广东智慧河长”管理平台,提高监管效率。各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多种举措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水事安全;同时,清城区、清新区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重点监管,保护好水源保护区。通过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并重,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我市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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