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刊之二十五 全面启动“五清”专项行动清城区积极响应部署到位

来源:市水务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11-06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的相关部署,9月29日,市总河长签发了今年第2号总河长令,要求各地全面启动“五清”专项行动。清城区积极响应省、市工作部署,率先行动。
  10月25日,清城区委副书记、银盏河区级河长刘秀添召开银盏河区级河长联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全面开展银盏河“五清”专项行动有关工作。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广东省总河长令〔2018﹞1 号)、《关于在全市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通知》(清远市总河长令[2018]2号)文件精神。会议还认真研究了全面开展银盏河“五清”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最后,会议议定了银盏河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具体分工:一、排污口清理工作。按照有关职责分工,由高新区企业服务局牵头,龙塘镇环保办配合摸查银盏河段沿途工业园区范围排污口数量、分布等相关情况,并实施相关清理工作;龙塘镇、银盏林场分别负责各自辖区非工业园区排污口的清理工作。二、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在此前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由龙塘镇、银盏林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自负责辖区内银盏河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三、底泥污染物清理工作。由区环保局牵头负责,聘请符合环保检测资质公司检测确定银盏河底泥污染物的分布情况,制定出清理方案;由龙塘镇、银盏林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四、河道障碍物清理工作。由龙塘镇、银盏林场各自负责辖区内河道障碍物的清理工作,利用秋冬时期河道水量较少的黄金施工季节,组织人力加快清理。五、盏河道两旁违法建筑物清理工作。由龙塘镇、银盏林场各自负责清理辖区内银盏河道两旁违法建筑物的清理工作。
  清城区银盏河“五清”专项行动,区级河长亲自部署,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行动迅速,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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