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刊之八)清远市近期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简报

来源:市水利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8-21


一、河长巡河工作开展情况

二、河长制基础工作进展情况

三、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一、河长巡河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我市各级河长积极巡河履职,截至8月上旬巡河达34972人次,其中市级河长巡河13人次,县级河长巡河293人次,镇级河长巡河9596人次,其中连南县、阳山县县、镇两级河长巡河次数均达到要求;连州市总河长巡河频率高(基本是每月2次),起到较好示范作用。全市大部分河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县级、镇级河长巡河次数总体上达不到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

各县(市、区)县、镇两级河长巡河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河长级别

巡河次数

是否达到要求

清城区

县级

61

镇级

1095

清新区

县级

35

镇级

1127

英德市

县级

5

镇级

1281

连州市

县级

21

镇级

1501

佛冈县

县级

8

镇级

409

连山县

县级

45

镇级

1423

连南县

县级

60

镇级

1444

阳山县

县级

58

镇级

1316

二、河长制基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我市“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方面:省级试点连樟村万里碧道规划已编制完成,由市统筹推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示范片区指挥部组织了评审,目前试点工程正在建设水安全提升方面的河道整治工程。另外,我市重点项目库建设已汇总整理,进行了初步审定并报省河长办。经请示市政府已落实规划专项经费,现正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我市“万里碧道”规划编制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河湖划界工作方面:市河长办召开市河长办成员单位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与市自然资源局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研究。目前,我市河湖划界工作总体进度非常缓慢,大部分县(市、区)处于请示解决资金阶段,按照省关于在2019年底前完成市级领导任河长的河流的划界工作要求,我市如期完成今年河湖划界工作任务的形势十分严峻。市河长办于7月中旬组织各县(市、区)河长办对河湖划界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针对河湖划界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有关工作意见,督促各县(市、区)落实责任,加快推进。除阳山县落实180万元规划经费,清城区、清新区开展了列入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的河湖划界部分工作外,全市各县(市、区)的河湖划界工作都很慢,各地须加强向地方党政府请示、报告,尽快落实资金、加快推进。

三、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一是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面:截至2019年8月15日,全市已上报全部616个四乱问题中的614个的销号方案和销号佐证材料。其中:经省北江流域管理局认可销号的“四乱”问题614个,占总数的99.7%;经省水利厅认可销号的“四乱”问题548个,占总数的88.96%,余下66个“四乱”问题需要补充材料方可销号, 2个“四乱”问题需要上报水利部协调解决,目前列入积案处理。没有销号的主要在英德市、清新区、清城区、连州市。

在目前省布置的1000 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的“清四乱”摸查中,各地上报的四乱问题仅70个,严重偏少。下一步各地应重新认真摸查,确保“清四乱”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五清”专项行动方面: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水面漂浮物1.26万吨、河长2753.21公里、水域面积13.19平方公里。全市共完成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406个(省确认),已整治销号96个,销号率为23.6%。另外,结合4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对4条河涌的底泥污染物进行同步清理,目前已基本完成2条黑臭河涌的底泥污染物清理,部分县区通过开展河道清淤、清违及截污工作,实现城市生态河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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