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业治理 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1-08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水利改革发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深化水利行业治理,推进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涉河砂领域治理工作。10月22日,我局召集市直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分管水利行业的领导及水利局主要领导召开了2021年度打击整治违法采运河砂工作视频会议,动员、部署、推进我市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采砂工作,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充分依托河长制警长制,合力打击非法行为;三是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坚持“打早打小”;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创新打击举措;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六是确保执法队伍清正廉洁。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远海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北江航道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和各县(市、区)分管水利工作领导、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此次会议。

  突出重点,开展打击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今年,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针对我市存在小规模、长期化偷盗采河砂行为的现状,印发了《清远市组织开展打击“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方案》和《清远市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副市长林科聪任组长,水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海事、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省北江航道事务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大打击合力,有效推动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行为工作。

  健全长效常治机制,构建和谐水利。今年,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河长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河长制湖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安全提升、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监督协调职能作用,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为保护清远区域河湖生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专项行动,确保实效。今年以来,我市水利系统重点开展了打击“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涉矿违法违规“三种行为”等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水利系统累计单独或联合公安、海事、交通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动巡查执法人员7036人次、开展联合执法356批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7份、作出《扣押决定书》206份,依法查处涉嫌违法采砂船41艘、运砂船5艘、“三无”采砂设备49台,铲车40台、运输车81台、挖掘机26台、拖拉机131台、三轮车摩托车25台、改装越野吉普车60台,给予行政处罚247万元,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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