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充分保障河道行洪、供水、灌溉、航运等综合利用的安全,使河道采砂能够依法、科学、有序进行,建立良好的采砂秩序,在科学合理的规划范围和条件下提供稳定的河砂资源,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各自辖区内采砂规划,并聘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汇编各县(市、区)采砂规划形成了《清远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本规划不包括北江干流,北江干流采砂规划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
我局就该规划于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17日在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月18日,未收到公众反馈的修改意见。
特此公示。
清远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市水利局) http://www.gdqy.gov.cn/hdjlpt/yjzj/answer/9972
清远市水利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