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报来《关于提请审定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两宗穿堤建筑物安全鉴定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定意见如下:
大厂围大厂北电排站位于清城区飞来峡镇大厂围内,北江一级支流潖江河下游的右岸,距清远市区东约35公里。大厂围主要任务是平常防御潖江洪水,在潖江蓄滞洪区启用时围内蓄滞洪水,大厂北电排站与大厂南电排站、大厂北水闸共同承担围内17.54km2集雨面积的排涝任务。为做好该工程安全鉴定成果的审定工作,按照《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15)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项目技术审查单位)成立了大厂围大厂北电排站安全鉴定专家组,对该工程的安全鉴定成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表明:建筑物安全类别为二类、机电设备安全类别为三类、金属结构安全类别为二类,泵站综合安全类别为三类。依据《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15),我局同意清城区飞来峡镇大厂围大厂北电排站安全类别评定为三类。
大厂北电排站总体技术状态差,主要电气设备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存在安全运行隐患,需尽快对大厂北电排站进行更新改造处理,在处理措施落实前依法制定(泵站)安全应急预案或处理措施。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大厂围大厂北电排站安全鉴定报告书.pdf
清远市水利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