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和《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8〕1889号)有关要求,连州市水利局会同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该市六个企业(详见附表)进行了创建节水型企业验收工作,并验收合格。经市水利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资料初步审核,认为这六个企业符合节水型企业的认定条件,现将拟认定的清远市2021年节水型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的节水型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水利局提出,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763-3364129
地 址: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九
邮政编码:511518
附表
拟认定清远市2021年节水型企业名单(第一批)